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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口区前进港综合整治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京口区前进港综合整治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京口区前进港综合整治
(2)项目编号:XSCW-202501823
(3)建设地点:京口区前进港
(4)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在建工程的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文相关规定执行,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的诚信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申请人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9:00至11:30;13:30至17:00,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接受邮箱(3614188402@qq.com)等其他方式并与代理公司电话确认完成获取。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应载明接收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等信息。
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成功不代表资审成功。
5.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2)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3)递交标书地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01室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前附表。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投标人提供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核查结果达标;
(7)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3』4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56号401室
联 系 人:顾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