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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七中学 珠海市第七中学
珠海市第七中学报废资产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根据《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珠海市市直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珠教财〔2024〕21 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珠海市第七中学拟对一批报废资产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回收公司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七中学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2、项目内容:公开处置一批报废的固定资产(讲台、投影、空调等)。 3、竞价基准价:经评估,该批资产评估价为人民币肆仟伍佰陆拾元整(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作为竞价基准价。02
参与竞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废品回收资格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能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竞价。03
竞价报名及成交方式
1、有意向参与本次竞价的竞价单位,请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00前将投标所需的前述资质要求文件纸质盖章版提交至学校党政办佘老师处,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审核通过的竞价单位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早上9:00抵达指定地点,由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现场查勘结束后,竞价单位须在9月24日早上8:00集中至会议室开展现场开标,现场查验密封报价文件后统一拆封。本次竞价采用价高者得原则,报价最高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单位。 2、若最高报价相同的,将组织报价相同的竞价单位进行第二次报价。 3、低于竞价底价视为无效报价。 4、少于三家有效报价则本次竞价无效。 5、竞价结果现场公布,并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日历日。04
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须提交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信用报告、回收资质证明复印件。 2、现场查勘须提交资料:现场查看确认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查勘现场,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价需提交资料:报价表(见附件)。 4、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文件袋密封后进行递交。05
现场查勘
1、地点:珠海市第七中学 2、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10:00(非现场查勘时间不接受查勘) 3、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需提前到达珠海市第七中学正门集中,上午9点准时开始,不受理二次查勘申请。 4、未进行现场查勘或未签署并提交《现场查勘确认书》的竞价单位不得参与竞价。06
合同签订及资产移交
竞得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我校签订《报废资产处置合同》并向学校指定的非税账户完成付款,同时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资产回收及现场清理。竞得人自行负责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承担一切安全责任。运输过程的前、中、后所产生的人工费、运输费、垃圾清理费等各种费用由竞得人全额承担。07
其他事项要求
1、资产按其现场展示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竞得人竞价前实地查勘为移交依据,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资产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资产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资产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资产移交的凭据。竞买人提交报价文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该批资产现状。 2、资产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竞得人自行判断和承担。竞得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3、款项经学校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具体处置时间由双方沟通后确定。逾期办理相关手续视竞得人弃标处理,珠海市第七中学有权对该标另行处置。弃标单位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其他报废处置项目。 4、该批资产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5、中标后,中标人清走报废资产时,空调放在最后,清走报废资产时须保护好学校地面、楼梯等其它物资,若造成破坏需维修复原,清理完卫生后才能放行。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第七中学所有。 7、联系人:佘老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附件1.现场查勘确认书
附件2.报价表二维码
招标公示
一审:佘刚
二审:廖翠华
三审:陈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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