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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评标专家增选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在本单位公开招募、择优选拔、集中推荐符合条件、德才兼备的专家入库。
二、评标专家的入库条件及程序详见附件,每个申请人仅可申报一个民航专业子类别。请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下载学习《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熟悉评标履职相关要求(下载地址: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首页“政策法规”栏,https://zbtb.caac.gov.cn/)。
三、此次专家增选重点方向如下:
(一)请各机场公司重点组织推荐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航站楼、货运站的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航空供油工程(如有),货物(民航设备),工程造价(航空),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民航)等专业类别评标专家;
(二)请空管局重点组织推荐民航空管工程,机场目视助航工程,货物(民航设备),工程造价(航空),规划、投资策划与决策(民航)等专业类别评标专家;
(三)请各运输航空公司重点组织推荐货物(民航设备),航站楼、货运站的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民航空管工程等专业类别评标专家;
(四)请中国航油重点组织推荐航空供油工程专业类别评标专家;
(五)请中国航材、中航工业、中国航发、中国商飞重点组织推荐货物(民航设备)专业类别评标专家;
(六)请其他有关局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人员条件,选择重点专业、择优推荐评标专家;
(七)民航行政机关和民航质量监督机构人员,不得入库。
四、请民航有关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择优选拔、推荐评标专家入库。基于回避原则,长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骨干人员,不建议入库;请民航有关参建单位同步对本单位在库专家进行复核,如存在需频繁回避、多次连续请假不能履职的评标专家,可组织评标专家主动申请暂停参加评标活动或退出评标专家库。
五、本次集中增选工作由民航质监总站具体负责,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结束。请质监总站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增选工作有序开展。
质监总站联系电话:64055959-7013;64055959-8032;
64055959-7032;64055959-7038。
六、请信息中心配合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附件:评标专家库专家增选条件及程序要求
民航局机场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地址:
https://zbtb.caac.gov.cn/sys-content/index/tzggText.html?t=4028834498e7c0e20198eaa1bc4c0f69&sessionid=
任何企业或单位有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的需求,欢迎与本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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