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施埔路51号1座1层店面5、6、7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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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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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施埔路51号1座1层店面5、6、7号店面 起始价 108 元/(平方米·月) 报名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加价幅度 1元/(平方米·月) 计租数量 102平方米 租期 60月 保证金金额 50000 元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00 项目编号 250136605 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 福州市仓山区施埔路51号1座1层店面5、6、7号店面 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250136605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平方米/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 (年)
福州市仓山区施埔路51号1座1层店面5、6、7号店面 福州市仓山区施埔路51号1座1层店面5、6、7号店面 108 102 5(含60天装修期,新租户享有免租装修期,原租户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每月前10日内支付。 2、租金递增方式:前三年租金按最终中标竞租价计收,第四年起按上年度租金3%递增一次,第五年与第四年租金保持一致不递增。 3、押金:第一年月租金的2倍。 4、装修期:60天(包含在租赁期内,免收租金),新租户享有免租装修期,原租户不享有免租装修期。 5、租赁用途:商业,不得分租、转租,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不得经营废品回收行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业态。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 7、竞价保证金:50,000元。 8、计租面积说明:建筑面积为102㎡。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 180 日内移交。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 “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 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 网址:www.salp.com.cn )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成交单价×建筑面积(102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福州市仓山粮油食品供应公司"将本项目委托“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进行招租,由福州市物资有限公司与承租方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办理租赁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与承租方签订三方租赁合同,针对该项目所收取的租金、押金等相关费用由业主方(即:福州市仓山粮油食品供应公司)收取。 5、经营证照由租赁者自行负责办理,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经营注册及相关手续。 6、水电费物业费等按物业公司规定的收缴标准向小区管理方缴纳。 7、严禁“三合一”,禁止在承租的场所内居住人员。 8、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用途,不得分租、转租。 9、承租方须负责承担租赁期、租赁面积内的水、电、消防等设施设备等的维护、维修工作。 10、租赁期、租赁面积内由承租方造成的房屋、设施设备损坏,由承租方负责修复、赔偿。 11、归还房屋时,应经出租方验收认可,房屋的装修不得拆毁,须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并结清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12、如遇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和企业改制等情形,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予以免责,承租方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5天内无条件搬离。 13、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14、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5、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仅限商业使用,不得分租、转租,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不得经营废品回收行业,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业态。 (3)均需签订《竞租方承诺书》。 (4)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实际收到房屋之日缴纳第一次的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前将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5)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7、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竞租方承诺书》。 个人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意向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还需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 ③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④《竞租方承诺书》。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至本平台(www.salp.com.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 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5、看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87532966。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 “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 (2)加价幅度为1(元/平方米/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 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 3、竞价服务费:按照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 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或非因本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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