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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在西安
根据我市商品住房交易政策及销售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房源明细及销售规则公布如下,请有意向购买我公司该项目住房的购房人仔细阅读该公告。
一、房源信息
(一)基本情况
1.住宅
本次开盘销售楼幢4#楼,位于西安市未央区仁里路以南,行舍路以西,仁宇路以北,全部可售房源共34套,总面积约4686.89㎡。
户型1.单套面积112.83㎡户型1套。
户型2.单套面积132.8㎡户型1套。
户型3.单套面积135.77㎡户型1套。
户型4.单套面积137.17㎡户型1套。
户型5.单套面积138.09㎡户型7套。
户型6.单套面积138.92㎡户型7套。
户型7.单套面积139.21㎡户型1套。
户型8.单套面积139.24㎡户型7套。
户型9.单套面积139.42㎡户型8套。
2.车位
本次开盘全部可售产权车位(1167)个,总面积(30540.43)㎡,本次开盘销售的全部可售车位均价(148955)元/个,各类型车位销售均价及数量明细如下:
(二)本期实体样板间情况
本期开盘无实体样板间
(三)价格情况
根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公示情况,本次开盘销售的住房均价20571.67元/㎡,具体一房一价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司销售现场、微信公众号(微信号:龙翔在西安)。
二、销售方案
1、住宅销售方案
(1)销售时间:
暂定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盘,具体时间以颁发预售证后10日内为准。
(2)销售方式:本项目由我司自行组织销售,按照购房人现场登记顺序选房,详情请咨询售楼部(电话:029-6865 7666)。
2、车位销售方案
(1)销售时间:本次开盘销售的全部可售产权车位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竣工验收,销售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销售方式:自行销售。
三、所需材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存款证明不低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15%。
3.委托他人提交购房资料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四、注意事项
如果您发现我公司或委托的中介机构有下列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公司营销部门或相关部门举报:
1.购房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但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2.购房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但必须全款支付;
3.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条件;
4.交纳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龙翔集团投诉举报电话:400-029-7666
未央区住建部门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
附件: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璟琇和鸣小区项目
(推广名:龙翔·未央和鸣)
4#楼住房销售活动应急处置预案
为确保璟琇和鸣小区项目4#楼销售有关工作顺利实施,我司在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商品房销售行为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项目房源情况及意向客户情况,特制订实施保障方案及应急处理预案如下:
一、组织各类销售活动(如现场销售、现场摇号选房等),提前将场地布置方案、现场销售时间、地点、预估人数等相关事宜报当地街道、派出所等部门进行报备。
二、协调供水、供电、网络等部门确保各类销售活动当天的水、电、网络供应,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三、整合全公司资源,组织精干力量,配备足够的人力和计算机等设备确保现场销售、现场摇号选房等工作顺利开展。开展销售等工作时,要做好人群分流,让群众快办事、少停留,避免长时间排队逗留引发突发事件。
四、按照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置、舆情管控、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工作类别,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责任人、小组成员。
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现场秩序稳定和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切实维护现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房地产领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六、应急情况处理:现场配置相关应急药品及饮用水,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西安融翔昱合置业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免责声明 1、本项目“龙翔·未央和鸣”,备案名“璟琇和鸣小区”,开发商为“西安融翔昱合置业有限公司”,预售证号:预售字第2026030号、2026047号、2026055号、2026091号、2026131号、2026172号、2026173号、2026174号; 2、本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 3、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4、学校、商业、医院、交通规划等设置、市政配套设置不排除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着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 5、以上图片部分为实拍图,部分为效果图,效果图仅作为设计意向参考,不代表最终呈现效果,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更新升级。文中部分图片、视频及资料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6、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7、本资料所发布的内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的信息,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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