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盐池县工业技术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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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盐池县工业技术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米研归云

1、支持范围  支持纳入盐池县工业技术改造试点行业(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3个行业)的企业,实施的安全提升、节能降耗、设备更新及延链补链类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产业链延伸的新建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500万元,奖补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申报条件  (一)企业须正常经营;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前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备承担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力。  (二)项目已完成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已完成或正在办理规划、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其他手续;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拟建或在建项目,且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且能够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建设完成;正式投产项目不予支持。  (三)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500万元,并依法依规在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库上报数据。  (四)未获得国家财政资金和自治区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3、工作要求  (一)严格项目申报。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组织专人认真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于9月18日前将申请报告一式7份报送至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并留存1份备查。  (二)规范资金使用。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做到专项资金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三)加快项目建设。本试点实施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凡列入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要积极推动项目建设,于试点结束前建设完工,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调度和监管工作。  联系人:马月军*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盐池县第三批工业技术改造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盐池县工业技改试点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3:盐池县第三批工业技术改造试点项目资金申报书模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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