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高桥镇
大关县高桥镇太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因发展需要,拟将高桥镇新桥社区下街村民小组原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房屋一楼101门面,面积61.57㎡(高桥农贸市场幼儿园大门旁)对外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竞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原则,对高桥镇新桥社区下街村民小组原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房屋一楼101门面经营权面向社会招租,择优确定承租人。
二、招租范围
位于高桥镇新桥社区下街村民小组原生态农产品交易中心房屋一楼101门面,面积61.57㎡(高桥农贸市场幼儿园大门旁)。
三、报名条件
(一)对象条件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且有经营意向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承租价格
1.承租价格:价格面议。
2.租赁要求:(1)承租方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相关规定,严禁违规违法经营行为。(2)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自觉爱护原有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结构、损坏设施,若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需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3)承租方不得利用标的从事任何非法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相关责任。
(三)择优条件
在满足上述所有控制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租金按年支付。若报价相同,由出租方结合竞租方的经营方案、从业经验等情况综合择优确定。
四、报名时间、地址、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房屋出租为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太华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蒋清松,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提交材料
1.自然人报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法人/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代理报名: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方公章/签字)、委托方相关报名材料(按上述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要求提供)。
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字。
六、其他事项
1. 出租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另行通知。
2. 本次招租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大关县高桥镇太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
特此公告。
大关县高桥镇太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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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高桥镇宣传办
编审丨秦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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