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丨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有房屋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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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西藏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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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区、市财政相关管理规定,为确保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公有房屋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顺利推进,保证项目工程合理、合法、合规、优质高效,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一家优质项目建设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建设公司参与本项目工程的比选。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编号:LSSWDX—2025—010

(二)项目单位: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

(三)项目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路125号

(四)项目概况: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有房屋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有关内容。

(五)项目资金:此次比选仅涉及建筑安装工程费,二类费为固定费用,不参与比选。报价以评审价格为准,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审定价格。

二、建设项目内容

(一)根据策划、设计方案完成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有房屋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测,沥青混凝土停车位地面、沥青混凝土道路路面、人行道地砖路面及其他工程的维修改造,相关辅助材料及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等(详见附件2)。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并达到报价表内规定的参数要求。若建设质量不达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作。

三、评标方法:本次比选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满足比选条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参选公司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报价最低的公司为合作方。

四、资格审查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潜在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内容要求。

(五)具有开展维修改造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项目建设工作需求。

(六)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相关资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五、报价所需资料

报价时需一次性提供所有资料,后期不得补充材料。

(一)助廉守法承诺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如发现多家单位法人身份证地址高度重合(例如:同一县)视为串标,所有串标单位报价作废。

(四)企业开户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截图(共三张)。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其他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及相关资质。

(八)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有房屋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报价单(附件2)。

以上资料请按次序无线胶装方式左侧装订(添加目录),并加盖骑缝章,密封(封条),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封面需注明: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有房屋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报价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注:报价资料一式两份,分别密封,贴封条并加盖骑缝公章,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月7日。

(二)报名及资料提交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蔡公堂路125号,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综合办公楼5楼504室。

(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00前交至拉萨市委党校504办公室。本项目采用工作日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四)联系人:陈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联系方式

此次比选结果将在“中国共产党拉萨市委员会党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质疑的,请以书面形式递交至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信访办。凡对本次比选提出咨询的,请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被选定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工作的,三年内不得参与中共拉萨市委党校组织的各类采购项目活动。

(二)申请人递交的报价资料应将资料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视为比选无效,所有文件资料不予退还。

(三)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享有对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助廉守法承诺书

附件2: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公有房屋附属工程维修改造项目报价单

中共拉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稿:总务科

校对(一审)| 赵 剑

审定(二审)| 次仁扎西

核发(三审)| 刘期彬

本期 编 辑| 陈 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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