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剂供应和调配驻场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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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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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拟对我院中药配方颗粒剂供应和调配驻场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诚邀有资质的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三)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五)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二、遴选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剂供应和调配驻场服务。

(二)项目要求:为医院提供符合标准的中药配方颗粒及免费提供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所需系统、设备、环境、人员供医院调剂使用。所提供设备、系统需满足医院中药配方颗粒调配需求,并定期进行系统更新、设备维护和保养、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咨询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遇国家和自治区、河池市和都安县另有政策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在合同期内,如非正当理由拒供,我院将取消该公司所有品种供货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药品质量、票据情况、供应及时性、售后服务质量、退药及突发事件药品供应、诚信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阶段续签、淘汰或者再次询价。

三、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二)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业绩和社会信誉。没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方面的不良记录;推荐人无弄虚作假和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未发生中药配方颗粒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3年无重大违规记录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活动。

(五)本次遴选活动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项目具体需求

(一)供应商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药品标准制定的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需从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采购,能满足医院用药要求,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中药配方颗粒为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有批检验报告。

(二)供应商符合《药品管理法》《中医药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三)供应商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产地、质量、包装、有效期等均符合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且产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有品名、规格、数量、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附质量合格标志及质量质检报告。

(四)供应商应拥有完善的储存、中转等配套设施。中药储存、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能按医院下达的计划提供合格的中药配方颗粒,急需药品5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的配送不超过48小时,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于经营品种基本目录外的配方颗粒,采购单位有需求的,应标人不得拒绝供应,应积极组织调拨资源,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到货,市场上确无货源的除外。

(五)供应商应负责智能化中药房的整体环境改造,包括温湿度控制设备等配备。

(六)供应商须负责提供智能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所需要的人员、设备设施、软件系统及日常保养、更新维护等相应的配套服务。

(七)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双方信息系统端口对接或提供可对接的网络版信息系统服务。

(八)供应商应有足够的库存配备,不论供货规模均应保证按量按时按计划供货,并保证服务质量。

(九)为防止蓄意低价中标,中标企业如不能按时配送,单品种连续两次配送不合格取消该品种配送资格;总配送率、质检合格率均达不到90%以上的取消该公司配送资格。

(十)中标企业须配备齐全医院所需中药配方颗粒全部品种(详见附件2),并根据医院使用情况进行调剂。需提供本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目录及销售情况和价格。

(十一)申报企业认为需要申报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提交资料

(一)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供应商若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二)《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申请表》(附件1)。

(三)《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表》(附件2)。

(四)《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评分表》(附件3)和支撑材料。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8:00-12:00,15:00-18:00;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二)报名地点: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镇屏山南路135号3号楼4楼药剂科室。只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联系人:卢女士,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递交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密封于档案袋内。

(五)参加报名的企业必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遴选程序

(一)遴选材料审核: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参选企业进行初筛,对于符合遴选条件且支撑材料匹配无误的,纳入评审对象。

(二)评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包括遴选方案的制定、报名企业(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等,开展评审与遴选工作会议。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评审与遴选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将通过筛选、评估的药品配送企业纳入最终审定名单。

(三)公示与审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通过筛选、评估的企业提交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按“三重一大”议程进行审定。遴选结果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及医院公告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则将签订合同。

(四)签订合同:审定通过后,医院将对中选企业进行医药购销廉洁警示教育,与中选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质量保证协议书和廉洁承诺协议。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医院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已经过“(三)公示与审定”的企业。

附件:附件1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申请表.doc

附件2中药配方颗粒报价表.xls

附件3中药配方颗粒供应商遴选评分表.xls

都安瑶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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