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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兰圃
广州市人民公园公园管理中心
临时性活动项目公告
广州兰圃
人民公园
海珠广场
01
名称
广州市人民公园公园管理中心收取临时性活动服务费项目
02
用途及临时活动类型
商业类活动,包括品牌发布、拍摄、市集摊位、研学活动、科普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户外广告投放、轻餐饮等同类型的与园区环境适配的商业活动。
人民公园
广州兰圃
海珠广场
03
计收标准及说明
临时活动所用的设施设备需由活动承办者自行提供,并运输至广州市人民公园管理中心指定的位置进行安装调试,在活动举办期间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并负责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所有临时活动的期限为30天以内(不含30天);
2.按小时(天)计:不足1小时(天)按1小时(天) 计算;
3.各园区全天可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人民公园每天9时至22时、海珠广场每天9时至22时、广州兰圃每天8时至18时。
04
临时活动费用明细表
05
意向活动方要求
1.意向活动方须具备与临时性活动适配的资质及能力。
2.意向活动方须提前跟公园管理中心沟通活动方案,经公园管理中心同意并签订确认表或服务协议后,方可举办活动。
06
公告有效期
自项目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人民公园公园管理中心所有,如遇政策调整,以实时通知为准。
广州市人民公园公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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