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脸项目】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I 标段智慧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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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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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脸项目】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I 标段智慧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筑脸科技文化产融中心

1.招标条件

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I 标智慧工程已由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33*开通会员可解锁*-016552-00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I 标智慧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100 万元,工程概算31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231.2377 万元,建设规模:工程北起设计桩号K20+800,南至绍诸高速以南昌峰路交叉口(设计桩号K23+400),全长约2600米(其中地道约1815米),主线采用双向4车道规模,以明挖隧道形式于平水江东侧布线,并于市人防教育中心前下穿至平水江,沿现有平水大道以隧道形式向南延伸,并于西昌路南侧出地与平水大道衔接,出地后的地面道路将扩容改造至双向6车道,终点接昌峰路。并在西昌路北侧错位设置一对隧道主线出入口匝道。工程采用“明挖地道主线+地面道路”的建设形式,主线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80km/h,采用双向4车道;地面道路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 兼顾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 km/h,匝道40km/h。工程范围内拆除改建1座地面桥梁,拆除1座地面桥梁,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柯桥区,洄涌湖公园至绍诸高速以南昌峰路交叉口。□本工程按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

2.2招标范围: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快速路主线北起一期工程高架主线落地段,采用地道快速路形式南至西昌路南侧结束,以南至昌峰路(绍诸高速平水口收费站接线道路)为地面道路,全长约5.42km,其中地道主线长约4.64km。在洄涌湖公园处以主线K20+800为界分为两个标段,以南为I标段,以北为II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I 标智慧工程,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越东路及南延段(杭甬高速—绍诸高速平水口)智慧快速路工程(二环南路以北至绍诸高速平水口)I标段智慧工程,包括I标智慧交通、基础设施结构监测及智慧照明工程,不包括路灯箱变及箱变10KV进线电缆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231.2377万元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与施工总包工期同步实施,满足整体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在该交货期内,中标人应完成所有招标内容的供货、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按采购人日常运行模式及负荷进行,试运行时间为30个日历天,试运行时间不计入交货期)。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11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1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智能化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⑴工程合同,⑵质量证明文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特征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代建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1.1.市政道路工程质量证明文件为①提供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以上①、②项资料提供其一即可,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需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需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2.公路工程质量证明文件为: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工程业绩时间以实际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实际交工验收时间的,则必须附项目发包人(代建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实际交工验收时间的证明材料。

1.3.金额以工程合同中注明金额为准(如为联合体业绩的,应提供投标人在此业绩中承担符合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金额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合同金额仅指施工部分合同价。

1.4.如为联合体业绩的,应提供投标人在此业绩中承担符合本项目资格业绩要求特征的业绩证明材料。

1.5.业绩特征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工程合同。

1.6.市政道路工程指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路、支路等;公路工程指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等。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同时载明3.1、3.2、3.3等内容)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1月至2026年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61月至2026年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1)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1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R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请各潜在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获取,未使用CA锁登录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

5.2招标文件获取(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220.187.225.202:8088/TPBidder-ztk/memberLogin),自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自行核对统一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避免出现保证金缴纳后无法匹配的现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 21 14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7.监管机构: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0楼1004 联系人:刘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罗燕燕、王早芬、林工(预算员)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10427906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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