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搬迁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5
发布于
贵州黔南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点击蓝字,关注瓮安县人民医院

关于“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搬迁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的 比选公告

为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瓮安县人民医院拟对“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搬迁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代理机构参加。

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搬迁装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采购单位:瓮安县人民医院;

(三)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四)代理服务费拦标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五)项目服务内容及预算控制价:项目服务内容为瓮安县卫生健康局整体搬迁装修改造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60019.67元。

二、招标代理机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代理机构2025年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及2025年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四)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七)提供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注册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代理机购配备专职人员5人,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招标采购专职从业人员考核证书能力考评证书;其中包含1名项目经理(提供招标采购项目经理<负责人>)能力考评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九)提供2025年完成的代理业绩不少于5个(提供网上项目的中标公示截图)。

三、服务要求

代理机构须完成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协助办理采购前期手续;

(二)与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

(三)组织相关专家论证文件、发售采购文件;

(四)解释采购文件,帮助采购人回复质疑,根据项目需求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

(五)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需求、招标(采购)公告;

(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采购活动;

(七)整理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

(八)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处理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和投诉;

(十一)保存全过程资料及未中标投标人响应文件等(含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供应商承诺与报价PDF电子版文件);

(十二)协助签订合同以及与项目采购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三)对招标代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问题,应对甲方尽到充分提醒义务,对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应予制止或主动终止代理服务,否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四、比选资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地点:瓮安县人民医院基建办;

(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比选方式:按符合公开比选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代理机构;

(五)比选结果:结果在瓮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1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二)代理机构制作参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无论是否中选,均不作补偿;

(三)对于逾期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的机构,视同放弃。

六、遴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必须使用A4纸打印(彩页附图除外),胶装成册,并编制详细目录;

(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包封袋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并在包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信息。因未标注清楚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封套份数及封装不符合要求的或外封套标记漏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七、比选程序

(一)瓮安县人民医院采购小组作为评审小组,按符合公开比选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代理机构;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

(二)如发现中选人资料、承诺不属实,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选人中选资格;

(三)中标结果在瓮安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瓮安县人民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稿:基建办 一审:王康琪 二审:柳应菊 三审:周 琴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