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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康通内斯食品有限公司
本着“公开透明、合作双赢”的原则,现对四川德康通内斯食品有限公司和宜宾德康食品有限公司部分猪副产品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实力、愿与德康集团携手合作的新老客户积极参与,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二、招标方式及地点
1、本次采用网络远程招标。
2、投标前须认真阅读招标方案内容及产品接收标准、加工标准,慎重填写产品报价,招标平台上所有填报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3、招标地点:招标后台设在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投标客户通过微信搜索“德康集团销售平台”公众号参与远程网络竞标。(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猪副产品招标平台操作指引)
三、招标产品及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 序号 | 产品名称 | 眉山 工厂 |
宜宾 工厂 |
结算单位 |
投标保证金标准(万元) |
| 1 | 带舌猪头 |
√ |
- | kg |
30 |
| 2 | 带皮槽头 |
√ |
- | kg |
15 |
| 3 | 大肠(含大肠头、肠油) |
√ | √ | 头 |
30 |
| 4 | 猪肚(含肚油) |
√ | √ | 头 |
25 |
| 5 | 小肠(含小肠头) |
√ | √ | 头 |
20 |
| 6 | 连肝肉 |
√ | √ | kg |
15 |
| 7 | 猪网油、冠油 |
√ | √ | kg |
10 |
| 8 | 板油 |
- |
√ | kg |
10 |
| 9 | 猪尾 |
- |
√ | kg |
10 |
| 10 | 猪心 |
√ | √ | kg |
10 |
| 11 | 喉头、气管、心管、食管 |
√ | √ | 头 |
15 |
| 12 | 尿管、小肚、生肠、猪鞭 |
√ | √ | 头 |
10 |
| 13 | 猪肺 |
√ | √ | 头 |
2 |
| 14 | 脾脏 |
√ | √ | 头 |
2 |
| 15 | 苦胆、胰脏 |
√ | √ | 头 |
2 |
| 16 | 带皮奶膘 |
√ | √ | kg |
10 |
| 17 | 杂油 |
√ | √ | kg |
10 |
| 18 | 猪血 |
√ | √ | 头 |
10 |
| 19 | 猪毛、蹄壳 |
√ | √ | 头 |
0.3 |
说明:
1、参与招标的工厂和产品打(√),不参与打(-)。
2、结算单位:“kg”是按实际接收产品计量重量结算;“头”是按实际接收屠宰生猪的头数结算。
3、“产品名称”中有多个产品的作为一个组合产品销售。
4、四川德康通内斯食品有限公司(眉山工厂)有两条生产线,产品合并招标,短线大肠(含大肠头、肠油)、小肠(含小肠头)、猪肚在中标价格基础上需另加3元/头、1元/头、1元/头。
四、招标要求
1、凡是参与投标的公司、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必须使用公司、个体工商户或经营者个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方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投标,汇款公司(个人)名称与投标名称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客户,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四川德康通内斯食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仁寿支行
银行账号:1185 7151 4855
2、一份投标保证金可以投多个工厂及产品,原则:低保证金标准不能投高保证金标准的产品。
3、中标产品的履约保证金按照该产品对应的投标保证金执行。一个客户中标多个产品时,需在3月27日前补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购销合同。未按时补齐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未中标客户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保证金不计利息。
5、目前合作客户参与投标的,履约保证金转为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若不足部分需补足后再参与投标。
6、投标客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方指定账户,招标方将于3月18日根据保证金到账情况,安排人员对投标客户进行网络招标培训。
五、招标方式
实行暗标报价。招标客户经评审符合标准者,可先行关注“德康集团销售平台”公众号,招标方在“德康集团销售平台”公众号公布招标产品标底价格(缴纳保证金的客户有查看权限),投标客户根据标底价格分产品报价,报价不低于标底价格;一旦出价不能撤销报价。
报价时间截止后,招标方分产品评标,若同一产品最高报价相近时,招标方会通知最高报价相近客户限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每个产品(或组合产品)最高价作为中标价格。
六、协议期限、调价原则、费用承担标准
1、协议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调价原则:*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执行中标价格;*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招标方采用“月度”调价(每月的1日),调价幅度参照工厂上月猪价涨跌幅度和市场主流价格。
3、加工服务:大肠(含大肠头、肠油)由工厂负责加工,中标客户需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另加3元/头劳务加工费用(不含水电汽能源费用)。其它招标产品工厂不负责加工,由中标客户自行加工。
4、中标客户自由选择公司附加服务项目,费用收取标准:
| 项目 | 费用收取标准 |
电费 |
1元/度 |
常温水费 |
10元/吨 |
热水费 |
20元/吨 |
汽费 |
380元/吨 |
速冻 |
300元/吨 |
冷藏 |
3.0元/吨/天 |
装卸 |
25元/吨 |
冰块 |
0.4元/公斤 |
七、中标要求
1、中标客户需在3月27日18:00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证金收据到中标工厂签订《猪副产品购销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调整客户,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客户中标后不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不接收产品、不同意接收、未按规定时间接收、不按调价要求结算货款的,取消中标资格,均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3、协议期内,招标方不允许中标方私自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调整客户、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公司损失。
4、货款结算:中标客户需全额预付货款方可提货,委托专人每日开票、结算,履约保证金不得冲抵货款。
5、接货原则:招标方保证中标客户每天接货量不低于工厂产出量的50%。
6、廉政监督:倡议廉洁合作,招标方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部门:四川德康农牧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微信公众号:“德康监察”—“喝茶”
7、招标咨询电话:
张老师:173 8003 7990
刘老师:139 4988 8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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