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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泰安保安
为满足云南安宁产业园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工作开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非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及性质
本次计划招聘用工岗位5个,共12名,其中:运行操作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将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按照1:2的比例灵活调整,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属外包项目制编外用工性质,不具有国有企业正式编制职工身份,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与泰安公司签订项目制用工劳动合同。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能力强;
(三)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及工作能力;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触犯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或曾受治安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以及有吸毒史(包括涉毒行政处罚、社戒、社康、强戒)的人员;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且未作出结论的;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及待遇详见附件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月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安公司进行招聘全流程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工作日接受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
安宁居佳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安宁市连然街道中华路139号6楼605室),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填写《招聘项目制编外用工人员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及《招聘项目制编外用工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信息不实造成后续环节出现问题,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4.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承诺书》本人亲笔签署,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未做要求的可不提供);
(5)近期半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
(6)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材料筛选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凡弄虚作假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 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2方可开考。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对应的相关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名岗位和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拟进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自动放弃的,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2.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形式: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面试突出实绩实效,围绕岗位职责目标进行,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1.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及行业规定执行,如遇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特殊情况,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及通知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公示、考试通知、信息发布等所有内容,将通过“安宁泰安保安”微信订阅号进行公示或通知,接受社会监督,敬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公示期限为3天。
(七)聘用
1.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 办理入职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入职。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岗位和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后续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调剂。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随时关注本次招聘涉及的公示、通知、信息发布等内容,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获取准确招聘信息的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从而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或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委托进行招聘全流程工作的唯一单位为: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未委托其他单位或机构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未尽事宜,或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请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0871—68686289,
监督投诉:0871—68698319。
附件1:招聘项目制编外用工人员计划表.pdf
附件2:招聘项目制编外用工人员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招聘项目制编外用工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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