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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变更申请系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已常年开放。为提醒项目负责人务必在项目执行期内提交变更申请,以免错过办理时限,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截至目前在研的各类别项目,项目计划书变更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完成日期、依托单位、研究内容、项目终止、项目撤销、项目组成员。
二、填报流程
1.需要变更的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jjxt.hebkjt.cn:8001/),在“项目管理”链接下“项目变更申请”在线填写变更信息。
2.项目负责人填写完成变更申请后,需双面打印带水印的“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并在一网通办“用印管理”中申请办理盖章手续。
3.待变更申请表盖章后,再次登录系统扫描上传盖章版的变更申请表,并将1份盖章后的申请表交至世纪楼1001办公室。
三、项目变更填报要求
1.项目延期申请:相关研究内容未完成的项目、经费支出比例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未达到90%以上的,可申请项目延期,延期申请应在到期前90天提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最多延期1次。
2.项目提前验收申请: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结题但相关研究内容及绩效目标指标已完成、经费支出已达到要求的项目,可申请提前验收,并需上传标注项目资助的成果附件及经费决算表,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编号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研究成果不计入项目成果。
3.项目组成员变更:新增成员应符合限项规定要求,项目在研期间只允许一次变更,请在合理时间内变更,新增项目组成员应提交与本项目合作研究的相关佐证材料。
4.项目依托单位变更:项目负责人调动到本省其他依托单位工作的,经现工作单位与原依托单位协商一致后申请变更,并上传相关工作证明。
5.项目负责人变更:省基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负责人的,应保证新任负责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格,并先书面将变更负责人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6.项目研究内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先书面将变更研究内容的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省基金办批准后,再进行网上填报,否则不予受理。
7.项目终止、撤销:终止、撤销项目应提供经费使用情况决算表或审计报告,单位财务部门须在决算表上签章,并请上传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四、提交时间要求
本次申请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0日前在基金管理系统中及时提交变更申请。
联系电话:8057039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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