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唯一供应商,需要进行公开招投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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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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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唯一供应商,需要进行公开招投标吗?

相思共存

定西市融媒体中心《定西日报》报纸印刷服务,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拟定唯一供应商,只有一个投标人,中标价与预算金额一致。这样的服务只能进行公开招投标吗?

法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三十九条 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本法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第三十八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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