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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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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为保障法治宣传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院拟公开询价采购一批法宣用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ZLZXFYCG-2026-6
(二)采购单位:林周县人民法院
(三)项目名称:林周县人民法院法治宣传用品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详见公告末尾二维码(包含品名、规格、材质、数量等)
(五)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4,900元,超出限价为无效报价。
(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完毕。
(七)交货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八)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免税、免缴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应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包含货物款、运输、辅材、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报价文件应按询价文件附件格式编制(详见二维码)。
(三)报价文件须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报价文件-项目编号-公司名称”,一式三份,一正两副。
四、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
(一)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216
联系人:平措拉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评审方法: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验收与违约责任
(一)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验收标准为货物与采购清单完全一致且无质量问题。
(二)因供应商原因每延迟交货一天,按1000元/天计收违约金,延误超15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若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应标,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14日)。
七、其他
采购清单及报价文件格式见下方二维码。
林周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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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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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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