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壹号院项目不锈钢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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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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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实壹号院项目不锈钢供货及安装招标公告

富源招采

1、项目名称:中实壹号院项目

2、项目概况: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喇嘛营路以西、保全街以北中实·壹号院项目部,19万平米。

3、承包范围:不锈钢供货及安装

4、技术要求:

一、具体承包内容

本工程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工程洽商记录、工程指令单、合同附件及完成本工程需要的承包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均由乙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区装修工作内容

1、按照精装修图纸内要求的一切不锈钢施工内容,含不锈钢量尺下单、深化加工制作及安装,所有不锈钢工程所涉及施工材料均为乙供材。

2、装修范围内的所有不锈钢工程,不锈钢饰面板、踢脚线、造型、线条的等不锈钢制作及安装工程,不锈钢厚度需满足图纸要求,若发现厚度不足或以次充好等问题,将依据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进行核减、扣罚。

3、由乙方对不锈钢完成面与专业分包收口交接界面打胶收口(含窗户、防火门、入户门、消火栓箱、管井门、通风百叶、电梯门套等),保证观感。

4、所有不锈钢饰面区域配合总包及其他分包开孔及开孔后修补均由乙方负责。

5、需确保不锈钢安装工艺,制作施工样板、验收合格后进行批量施工,拼接缝、与其他成品的安装缝隙需密缝施工,不可以打胶工艺掩盖安装瑕疵,如需进行打胶需与甲方确认后执行。

6、未说明部分按照清单及合同附件执行。

(二)、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内容:

1、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脚手架的搭拆工作,脚手架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及公司要求,活动脚手架必须采用装饰脚手架。

2、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劳保用品采购、马甲及安全帽等所有安全防护用品采购。

3、乙方承包范围内的自身的安全防护乙方自理。

4、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内,均不再单独另行计费及增加费用。

(三)、垂直及水平运输工程施工内容:

1、主楼施工电梯拆除前乙方垂直运输可利用施工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施工电梯无法运输时由乙方自行考虑垂直运输措施;正常上班期间甲方土建班组已配备司机,如需加班则乙方自行配备专职司机(电梯司机持证上岗)。

2、施工电梯拆除后至项目交付时垂直运输采用户内永久电梯,正常上班期间甲方土建已配备司机,如需加班则乙方自行配备专职司机,如未配备不得使用永久电梯,且永久电梯使用中,需保持轿箱内清洁卫生、不超载、材料宜袋装,不得运输砂子等松散材料。

3、所有存在垂直运输费用(含无法利用施工电梯及永久电梯产生的垂直运输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内,无论采用何种垂直运输方式,均不再单独另行计费及增加费用。

4、乙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及策划安排施工,根据施工进度以及场地需求如需进行场地及材料的二次倒运,所有倒运费用(包含全部机械及人工)由乙方承担。

5、因现场场地和路线狭小,部分材料卸货存在二次倒料问题,产生的费用(包含二次倒运人工费及机械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再另行补偿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四)、成品保护

1、乙方负责对自身已完产品的成品保护及周边产品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和完工后交付建设单位以前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和修复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护所用的保护膜、石膏板(石膏板甲供)、成品阳角条等防护材料全部投标单位自备,保证施工完毕后每个部位干净无污染,保证楼下及室内清理每日工完场清,防护、保护和修复所发生的人材机费用由乙方负责。

2、施工时涉及到的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工程、室内墙地面工程、管道工程、钢楼梯、栏杆、出屋面管道、入户门、防火门、石材、铝板、不锈钢、铝方通、外墙造型等部位,因乙方施工造成其它已完的所有成品工程污染、损坏由投标单位无偿维修。

3、入户门及防火门划痕无法修复时,乙方需承担更换整套门的费用,施工时严禁磕碰;所有瓷砖的阳角需使用成品PVC条进行防护,严禁磕碰。

4、乙方对施工楼层的电梯厅、楼梯间、室内门窗、消火栓等的开关负责,如发生雨水从窗口进入、消火栓被打开、施工用水打开等,造成损坏电梯、室内墙地面及部品的情况,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成品保护措施不到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次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处罚,问题较严重的,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整顿,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6、不锈钢成品保护要求:不锈钢需面贴保护膜。

(五)、垃圾处理与保洁

1、垃圾处理方案:

(1)乙方需在施工区域每层楼设置垃圾箱,要求垃圾箱内直接套好垃圾袋,施工垃圾并置放于垃圾箱内。

(2)乙方在当天施工结束将垃圾运至楼下指定垃圾集中堆放点(垃圾外运由总包负责),严禁随地乱扔垃圾。

(六)、其他事项:

1、乙方根据甲方施工组织及策划安排施工,各楼栋需同时施工,根据施工进度需进行场地倒运,倒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可能存在窝工、歇工等问题,乙方报价时需综合考虑施工时造成的窝工、歇工、穿插施工、措施材料周转、场地的多次倒运以及各项措施的反复投入等费用问题,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再另行补偿各种费用。

3、所有放线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4、严禁在户内进行材料加工、砂浆搅拌、墙地砖切割等任何施工作业,如一经发生对户内产生的任何磕碰、污染均视为乙方责任,产生的维修费用全部乙方承担。

5、乙方应自行了解现场场地实际状况,充分考虑到现场通行条件及材料堆放场地。

6、特殊气候施工:乙方自行考虑工期范围内雨季、冬季、大风等特殊气候施工产生的措施费用,此部分费用不另行计费,乙方报价时综合考虑,如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冬季施工,乙方必须执行。

7、乙方负责自身施工区域的灭火器配置。

8、乙方需配置专人进行作业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的实施。

9、乙方进场后,不同施工阶段与外部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时,乙方需自行考虑对接,产生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10、上述承包内容未表述处施工内容详见合同其他约定、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图纸会审内容,配合甲方完成其他临时性施工任务。

11、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的每项内容,熟悉承包范围、质量标准、施工工艺等相关内容,一旦中标不得以未理解招标内容等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二、标段划分 本工程划分 1 个标段。

三、精装工程专用条款及细部节点构造要求

1、精装专用条款:

不锈钢安装:不锈钢采用304足厚不锈钢(厚度1.2mm),安装前进行排版确认(需考虑合理对缝关系),安装时不得高低错落,不锈钢与铝板、石材、玻璃等不同材料交接时不得留有超过2mm缝隙,不得缝隙太大无法收口进行打胶处理,如发现缝隙过大未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拆除重新生产安装,所产生的费用施工方自行承担;

四、工程质量标准

(一)、质量目标:

合格,且不得低于样板间标准,并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符合相关规范验收要求,满足相关文件要求。

(二)、质量基本要求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以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国家图集规范以及相关企业标准及制度要求进行施工,积极配合甲方的新工艺、新技术使用。若本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并达到合格标准。

(1)相关国家规范、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涂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控制规范(2006版)》(GB 5032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2)企业相关标准、图集及制度

《融泰建设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图集(2025版)》、《中实集团项目工程实测实量操作指引(2020版)》、《中实集团工程样板引路工作指引》、《中实集团样板引路工程管理制度》 、《中实集团项目工程巡检管理办法》、《中实集团工作面移交管理制度》、《中实集团精装修工程交付标准》、《工作面移交管理标准》 、《中实集团工程评估管理制度》、《中实集团交付预评估制度》、《交付标准化手册》 、《精装修工程验收标准》、《精装修专项工序施工标准》、《现场管理实施细则》、《中实集团成品保护指引》、《中实集团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中实集团——精装现场管理实施细则》、《中实集团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制度》、《中实集团施工重点工序验收制度》、《中实集团项目乙供材料验收管理制度》

(3)考虑到中实集团存在更新及新颁布制度的可能性,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以甲方公司最新制度为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承包人按照甲方的评估标准及评审评级,接受奖惩措施,依据以甲方公司最新制度为准。如规范中标准与中实集团项目评估标准存在不一致以中实集团最新项目评估标准为准。

2、本工程月度采用第三方飞检以及中实集团巡检制度,按巡检制度执行。

3、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现行标准,并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原件、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所用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其他国家行业标准以及设计物料清单、封样样品及甲方要求。

4、严格按照建设(监理)单位、甲方相关制度要求进行施工,积极配合甲方的新工艺、新技术使用。

5、本工程经国家权威部门验收确认达到建设单位、监理和设计要求、设计效果以及达到有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操作规程要按照甲方项目部技术交底及相关施工规范要求执行,并应随时接受甲方公司及项目部、监理方、质监站、建设方的监督、抽检和指导,工程质量确保一次验收合格。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如出现该现象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损失的金额2倍违约金。

7、甲方指派技术人员参与指导乙方施工,乙方必须配备专业的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配合,乙方不得无故违背甲方的技术指导意愿。

8、施工质量要符合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应达到合格。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若乙方质量达不到规范及设计要求,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或分割承包范围。整体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价款全部不予支付;部分分项工程不合格的,该不合格分项工程的价款不予支付。

9、乙方应完善其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策划、制定并严格实施质量保证计划和措施,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如果甲方认为其管理状况需进一步改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完善。

10、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必须自检合格并向甲方申请检验,甲方必须及时回复并组织建设单位及监理方进行检验。未经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方签字确认,乙方不得自行隐蔽,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拆除或开孔后重新检验,且不论检验是否合格,有关拆除、重新覆盖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必须有乙方专职质检员在场。

11、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监理方的质量检查检验,并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且工期不予顺延。

12、如在甲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已施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组织相关人员、机械及材料进行整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不整改,则甲方有权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承担实际发生费用50%的违约金。

13、乙方工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或者相同或类似的一般性质量问题出现2次以上(含2次)且经甲方提出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或者如果乙方施工情况延续下去必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但乙方在甲方提出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修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4、关于甲方下发质量整改单必须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整改完成,如没有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成的,甲方专业工程师有权根据实际违约情况下发通知单,违约金直接从当月应付款中扣除。

15、若因乙方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除无条件且无偿返工至约定的质量标准外,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以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1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设计文件、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材料进场及安装,乙方材料进场后必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甲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材料规格进行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具体施工方案进行安装,安装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项目部制订的安全规范及操作规程。

17、所有材料先检验后使用,当日进场当日报验,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延误、相关单位罚款等)。

18、若发现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除重新发货外,乙方承担每次10000元违约金。

(三)、施工质量要求

1、不锈钢(铝板)拼缝满足甲方要求,具体要求按照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2、各类线条、饰面板尺寸严格按照图纸、现场需求施工,安装效果满足展示需求。。

(四)、停止点检查及质量验收方法

1、实行装修工程专项验收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必须报验,施工过程中,实行工序验收制,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建设、监理、甲方等单位及时验收,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图像资料(有隐蔽工程全貌和有代表性的局部),图像资料应作为隐蔽验收资料与文字资料一同归档保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2、在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必须进行自检,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监理方验收,乙方未自检或未提前24小时报验监理方、甲方有权拒验,待监理方、甲方及有关单位验收签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四方(质监站、甲方、分包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方验收的隐蔽工程,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重新暴露或开孔检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一、暂定开竣工日期(详细节点见附件进度计划)

1、主楼主要进度节点时间

(2)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3)计划完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4)合同总工期:120日历天。

2、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发的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日期(或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经甲方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3、本工程施工进度节点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4、甲方和乙方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节点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了停水、停电、节假日、高低温天气、冬歇期、疫情防控、行政政策要求、各种分包工程工序配合所需时间、甲供材料计划及供货所需时间等各种因素,除通用条款14.12条约定工期可顺延的情形以外,将不予调整合同总工期,乙方亦放弃因此主张赶工费用的权利。

二、节点工期要求:

1、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进度节点提前将材料进场并报甲方验收。

三、特别说明

1、各楼栋必须同时施工,且各楼栋必须穿插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电话及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3、因自然灾害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只对工期进行相应的顺延,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双方最后签署的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项目部的要求组织施工,节点日期如有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予遵照执行,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施工,也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或合同暂定总价的 20%承担违约责任。

6、若截至计划开工日期,本工程或部分工程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甲方可根据工程准备情况随时调整开工日期或分期施工,具体调整方式以甲方书面或微信等方式通知为准,乙方应予遵照执行,并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拖延施工,也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合同暂定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未发出调整开工日期通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只对工期进行相应的顺延,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下述要求保证工期:

(1)乙方必须亲自或书面授权(授权书详见甲方统一格式要求,公章必须真实有效)委托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参与工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安排各施工工序,组织安排各班组的施工人员、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落实情况,积极协调各分包班组之间的工作协作关系。

(2)乙方必须书面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真实、有效的邮箱作为信息往来(发放、接收)的沟通工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联系单、函件等发送到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至乙方。

(3)在施工现场参与工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司要求安排各施工工序,组织安排各班组的施工人员、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落实情况,积极协调各分包班组之间的工作协作关系。

(4)在每次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前,乙方必须积极协调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不得因此造成工期延误。

(5)在工种衔接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调度,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种衔接上的脱节,要赔偿一切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要求和各项管理制度。如无故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总承包费的20%。如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彻底,乙方应加倍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出现场,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如需抢工期,乙方须加班施工,保证按照双方约定工期节点完工,必要时需组织临时突击队,如遇雨季施工,乙方须做到小雨不停、中雨不间断。乙方的各个班组存在的抢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机械、材料场地倒运、加固及各项措施的反复投入等。

六、施工组织策划:

一、1、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乙方现场管理人员需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图纸深化1人,技术员1人。

(2)本项目自开工至交付阶段全程为抢工施工,劳务作业人员各阶段进场数量以甲方项目部计划要求为准,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抢工施工进度要求,本合同对应工期节点及相关说明涉及的所有抢工费用,为综合单价内考虑,不另行计量及增补费用。

(3)配备满足甲方施工要求的管理人员,乙方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由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必须载明管理人员权限),施工过程中如发现配备的管理人员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乙方7个自然日内必须无条件更换相应管理人员;乙方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数量必须满足工期要求,进场施工阶段劳务作业人数必须满足施工及倒班要求。

(4)乙方备案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与实际配备的管理人员相符,并提供证件、工资证明、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如备案人员与实际人员不符,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未经甲方同意,施工期间不得变动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对于不称职的乙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6)所有工种劳动力必须采用技术成熟的施工班组,且所有到场班组及工人必须稳定,不得使用融泰建设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特殊人员。同时,劳动力需满足多栋楼同时施工的需求。

(7)含特殊工种工作人员,要求人证合一

2、实名制管理

(1)每天早中晚上下班共计打卡4次,早上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乙方劳务管理人员配合甲方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及保安在实名制通道处监督工人刷卡,甲方发现乙方工人未录入人脸识别系统、未穿戴反光马甲的、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颚带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对于已经进入施工现场,甲方将对乙方罚款第一次50元/人,第二次清除施工现场,如发生人为破坏考勤通道设施乙方将按原价赔偿。

(2)每次砼浇筑前,乙方劳务管理人员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对参与此层作业的钢筋工、木工、砼工、外架工进行签字确认,锁定工程量及施工部位。

(3)乙方劳务管理人员每日配合甲方施工员统计劳务作业人员人数、劳务作业人员签字的工作。

(4)每月20日乙方负责人(书面合同授权责任人)提供签字盖章(公章必须真实有效)后的工人考勤表及工资表,工资表与实名制考勤系统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对于无实名制人员,工资一律不准发放,如发现冒领或非本项目工人在工资表内,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5)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必须提供劳务班组对下游小班组的签订的合同,及零星用工的工资单价,且必须同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拒不提供发票或延迟提供均不予发放农民工工资。

(6)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其所有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乙方进场前,应将其所有现场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联系电话、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连同现场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整理成册并加盖其公章,在三日内报甲方备案。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增加或减少现场人员,必须及时更新现场人员花名册,并在三日内将进出场人员名单及新进场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整理成册并加盖其公章,报甲方备案;每周对实名制录入的进退场人员进行更新,实现劳务实名制动态管理。

(7)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提前1天按照施工人员进出场流程图办理进出场手续,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见招标文件附件。

(8)乙方使用零星用工及突击用工等临时用工时,进场后必须到甲方项目部进行登记备案,产生的工资由乙方发放后将发放证明文件提供甲方备案。

3、劳动力保障

(1)如人数达不到作业人数要求的85%,且确实影响现场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按缺少的人数每人每天对乙方进行500元的处罚,3天内仍未达到上述人数要求的且不积极主动采取有效的明显的赶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不按甲方时间、人数要求增加劳务作业人员的,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抢回滞后工期的)影响甲方进度计划的或甲方认为有必要安排其他作业班组施工的情况时,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和解除合同,已完工程结算按合格工程的工程量80%计取,不合格工程量不予结算,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发包施工,甲方有权向乙方再收取发包金额30%的工程管理费,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进度计划时,甲方书面、短信、微信、钉钉、邮箱、现场联系单、整改通知单等任一种方式通知整改增加施工人员的,整改期限内未增加人员整改的,甲方则有权派专人整改,所发生费用以及再增加30%管理费一并计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所需各种机具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水平垂直运输工具等;甲方留存影像资料即可作为扣款依据,乙方无需签字认可,发生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七、材料要求

1、供货计划的时间要求:由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提出总体供货计划,且在分项材料设备进场前60天提交具体计划,因设计变更引起的甲供材料设备数量的增减,乙方应于接到变更通知后七天内提出增减用量计划,报甲方工程师审核同意后调整分期需用量,计划要求分别提交给甲方现场工程师。

2、材料设备下单:甲购材料的下单由乙方按总体供货计划报甲方。下料数量应准确,超出图纸及设计变更数量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提供计划错误造成甲供材质量、规格等出现问题,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含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所有甲供材进场验收时乙方必须配合,若未及时配合导致甲供材料进场滞后造成的现场进度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现场管理、质量验收等费用已含在材料设备补偿费中一次包干,甲方不再对乙方补偿任何费用。

5、材料运输:根据进度计划总体安排,现场采用穿插施工方案,由甲方对乙方进行分层分段移交,材料堆放需服从甲方场区规划进行堆放,及时上楼,若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影响大区整体施工部署涉及到的二次搬运自行考虑。

6、材料卸车

(1)乙方负责甲供材的现场卸车工作,所产生费用包含在措施费清单中,费用不另行计取。

(2)如现场未准时安排卸车,甲方可另行指派人员进行卸车,所产生费用按实际发生扣除并加30%管理费。

7、材料管理

(1)管理与验收:甲供材及设备由甲方运至工地后,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作好充分的准备,及时卸货(4小时内完成卸货),接收、保管,包括设备及材料的二次搬运。乙方必须配合对甲供材与设备进行验收,乙方收货及签字后,视为对材料及设备的质量验收合格,乙方需对材料及施工成品的质量负全责。

(2)乙方需对各种材料全部覆盖,防止受潮、淋雨等情况出现造成材料浪费,因未防护或防护不到位造成材料浪费全部乙方承担损失。

(3)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运到现场时,经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劳务单位验收合格后,材料接收后由劳务单位自行保管,后期出现的任何问题由劳务单位负责。

二、乙供材:

1、乙供材范围:全部为乙供材,不锈钢厚度为1.2mm(无下差)。

2、乙供材材料品牌及质量要求

(1)所有乙供材均需满足设计图纸要求且达国家规范标准负偏差要求。

(2)施工过程使用胶的颜色需根据部位确定,胶的品牌需质保十年,保证密封胶无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无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

(3)密封胶、耐候胶:白云、之江、安泰。

(4)合同及图纸内所有材料的规格尺寸及性能要求除明确说明外,进场材料现场实测规格须满足合同及图纸要求,不得有下差,现场实测不满足要求的材料,乙方无条件退场并重新采买符合要求的材料,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设计文件、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材料进场及安装,乙方材料进场后必双方约定的材料标准进行进场验收,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确认后方可施工。

(6)集团审计部门、工程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随时对工程现场的材料进行抽验检测,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如抽验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同批次材料全部退场处理,若现场已施工则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处理。

(7)甲方不定期进行材料抽查,将对现场材料进行抽样异地送检;如抽检材料检测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抽检材料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并有权利对现场所用材料采取处罚、退场、返工等措施。

(8)施工完成至质保期内任何时期,如甲方发现乙方所供应产品质量未达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或者承担违约金。

3、乙供材材料复试:

(1)乙方需严格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关于装修材料检测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进行材料复检,并承担相应检测产生的所有费用(甲供材甲方负责送检并承担检测费用),此费用不另行计费,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2)所有材料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材料复检报告获取时间不晚于送检后10日(除特殊检测周期较长外),未及时获取合规复检报告影响施工进度时乙方需承担1000元/违约金。

(3)所有复检须在具备相应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为保证检测的公正性,乙方所选择的检测机构不论其具备何种等级资质,均必须由乙方申报供甲方考核批准,发包人有绝对权利否定承包人推荐的检测机构。

(4)任何材料、设备、装置的测试,甲方及监理单位有权进行现场监督,乙方及检测机构不得以专利、保密或任何其他理由提出反对。

(5)进场材料必须按照合同中品牌限定表执行,进场前封样确认无误后大面积进场,并由乙方上报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八、施工界面划分:不锈钢由乙方施工,木基层由木工劳务班组施工,乙方配合木工班组进行木基层现场定尺、确定相关造型对基层的尺寸要求。

九、现场施工配合度

一、特别约定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监理方提交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1份,严格按监理方、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修订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

2、由甲方另行发包的所有配套安装工程和指定分包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

3、在本工程未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工程的维护、保管、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必须挑选技术素质强、管理水平高、有技术资质证的专业人员;乙方必须将专业人员证件交甲方验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规程操作,加强项目管理。乙方在施工与维修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毁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安全事故导致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工地停工损失、第三人的人员、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核实后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凡因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纠纷,给甲方造成了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工程延期交付违约责任、政府各项罚款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超出工程款,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如出现农名工因讨要工资而停工、围堵工地大门、售楼部等,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影响,每起承担违约金10万元。

7、乙方所签订的对外合同或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8、项目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需要经过甲方面试合格后方能担任该岗位,项目负责人兼职及擅自离开现场,并且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要求考勤,每月到岗不低于25天;离开项目需要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请假,无故离开项目或者具体事项安排不到场的,每次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3000元。

9、乙方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能满足精细化施工的要求,甲方认为需要加派管理人员时乙方要按要求增加人员,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调动或离开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并有相应人员负责变动岗位的职责。

10、在施工过程中,如中途发生停工,乙方不能以不正当理由向甲方计算窝停工等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阻挡工程或在工地闹事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所决定的经济处罚。

11、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结算按合格工程的工程量80%计取结算,不合格工程量不予结算,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发包施工以及责令乙方退场,甲方有权向乙方再收取发包金额30%的工程管理费,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当乙方在相关单项工程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夜间不加班,小雨不出工、也不采取组织临时突击队抢工措施影响甲方进度计划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拒绝落实整改、延迟整改的,下属劳务班组停工、停产对抗的,经甲方发函仍不能满足进度计划时,或者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经甲方发函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

(3)凡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做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无实力、转包、挂靠、分包的一律责令退场,退场结算款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若不合格须返工的必须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150%,若经返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劳务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包含但不限于承包范围甩项、进度问题无整改、安全问题无整改、质量问题无整改、劳动力问题无整改等)均属于乙方严重违约。

(5)甲方按照上述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继续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并且乙方对甲方必须给予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工程总价款的10%,剩余工程量按甲方结算为主。

二、现场问题整改

现场安全及质量等任何事项,经甲方书面、短信、微信、钉钉等任一种方式通知整改,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派专人整改,所发生费用以及再增加30%管理费一并计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临时用水、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

(1)乙方负责一级箱以下所需所有电线电缆、包括二级箱、三级箱、随层箱及其他用电设备开关箱、灯具、设备接地接零保护所需材料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所有的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二级箱、三级箱、随层箱及其他用电设备开关箱必须满足甲方书面下达的技术要求配置箱体,箱体进场前甲方验收不合格严禁进场。

(2)乙方负责二级箱及二级箱以下所有配电箱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

2、临时用水:

(1)临时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接驳点,自接驳点至楼层所有的管道、水箱、加压泵全部由乙方自备。

(2)楼内临时用水二次加压系统相关设备设施,乙方自行负责;现场其他临时用水管道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负责现场甲方提供的临时用水系统的维护。

3、临时设施:

(1)甲方现场无工人生活区,乙方自行考虑工人住宿及交通问题,乙方在报价时考虑工人食宿、交通等费用。

(2)乙方需自行考虑完成该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水用电设备接驳、现场照明、施工围挡、脚手架、现场仓储、办公场地等。

十、安全生产要求:

一、安全生产基本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无重伤、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

3、乙方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关于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满足甲方融泰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2025版)》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2013版》要求。关于甲方专业工程师下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单必须按要求按时间节点整改完成,如没有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成的甲方专业工程师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直接从当月应付款中扣除。

4、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遵循建设单位及甲方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违章作业除外)。乙方应随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会以及安全检查活动,对甲方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对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做出的违反安全规定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向甲方负责人提出。乙方必须按规定搭设、维护其承包范围内的安全设施,且不得破坏甲方或其他分包方搭设的安全设施。

5、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立即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由甲方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在施工与维修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安全事故导致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工地停工损失、第三人的人员、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该事故对外已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金,可向乙方追偿,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已付款项。

6、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件相关规定,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及机械伤害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的控制。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乙方必须进行身份证登记、班前班后安全交底,施工人员签字后上报甲方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未经专门培训,不得进入现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乙方雇佣人员年龄必须满足男性不大于60周岁(特种作业人员年龄不大于55周岁),女性不大于55周岁,乙方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集中体检,体检必须包含血压、血脂、心电图等常规项目;乙方雇佣工人的社保均由乙方负责办理缴纳,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8、乙方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因乙方原因导致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罚款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要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野蛮施工。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项目部可直接对乙方进行适当的经济处罚。

9、建筑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必须统一收集于现场垃圾存放点并及时清运(乙方负责垃圾外运车辆及装车机械),材料和施工设备按有关标准码放整齐,施工现场必须有降尘措施。不得有垃圾和泥土洒落在现场和现场以外的道路上,必须设专人负责清扫,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10、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措施,严禁违章施工,搞好防火、防盗、防环境污染、扰民与民扰、成品保护等相应工作,做到文明施工,随时清理施工现场。

11、乙方要根据国家或有关规定,提供安全施工方案并满足有关部门的检查或者立项、开工要求。

12、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有打架斗殴、偷窃行为,以上事项若发生,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临时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经相关部门认证的符合生产要求的合格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在安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4、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进行方可施工操作。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配备并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坏的,必须事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征得甲方同意。

16、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要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规劝或制止。

17、设立治安管理员,执行《内蒙古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的规定,履行《治安协议书》职责,遵守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

18、因乙方安全材料设施投入不到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的安全责任及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19、乙方承担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人身损害责任或施工管理、作业人员致使其他第三方损害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照损失额120%赔偿。

二、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甲方和乙方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2、按照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甲方与乙方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必须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如发生有影响的安全问题,且事故责任在乙方,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还对乙方处以工程造价总额1%~3%的违约金。

4、如发生事故后对伤亡人员的实际赔付金额超出保险理赔额度部分全部乙方承担。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由乙方自行为乙方现场从业人员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附加雇员务工费保险等,最高赔付限额为不低于120万元/人)。

2、乙方购买商业保险后将保单原件交至甲方,自行购买的商业保险必须确保满足以下要求:

(1)满足人员亡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人,伤残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人,具体伤残赔付比例如下: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20万元/人。

(2)满足第三者人员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赔付,人员亡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人,伤残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人,具体伤残赔付比例如下:伤残等级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医疗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5万元/人。

(3)满足现场从业人员及第三者在工作场所或宿舍(包括生活区)等与施工项目有关的一切场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含疾病或猝死)均赔付。

(4)如乙方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商业保险或乙方购买的商业保险赔偿额不足以赔付由意外事故(含疾病及猝死)产生的所有费用,剩余的赔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处理妥当,导致甲方被起诉承担了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未结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四、临时用电

1、严格按照JGJ46-2024规范要求实行。

2、固定设备按规范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所有电箱、箱门必须合格证明材料并完好,要求做好防雨保护措施。

3、接零(接地)保护:本工程供电方式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及TN-S保护接零系统,配电箱必须按规范要求接地,要求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处做一组重复接地,用电设备处再做一组重复接地,严禁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相关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电阻值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进行配电,分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开关保护,其中开关箱作为末级漏电保护,其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分配箱漏电保护开关选择应符合规范要求,每天进行巡检。

5、临时用房室内灯具高度不低于2.5m,室外高度不低于3m,严禁私拉乱接。

6、电工作业持证上岗,保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施工现场用电要经常巡检,并填好巡视维修工作记录。

7、进出配电箱电缆电线必须进行保护,电缆电线敷设采用架空(室内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或延地面必须进行有效保护。

8、动力电源开关箱和照明电源开关箱必须分开设置,照明采用安全电压。

9、具体要求按照我公司安全标准化图集进行实施。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标准:

需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工地、标杆工地标准且满足集团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现场所有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执行甲方融泰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2025版)》。

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未与工程进度同步的,经甲方书面、短信、微信、钉钉等任一种方式通知整改,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派专人整改,所发生费用以及再增加30%管理费一并计取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无偿提供施工所需各种机具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各种水平垂运输工具、防护所需各种材料等;甲方留存影像资料即可作为扣款依据,乙方无需签字认可,发生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下楼材料必须立即运出施工现场,现场不能存放。

3、安全帽、反光背心、安全带由甲方统一采购、发放,费用由乙方承担,竣工结算时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以实际采购价为准,其余劳保用品如雨衣、水鞋、手套、面罩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购买。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对文明现场管理的标准组织实施。场内材料的分类堆放,现场生产区的整洁卫生、清洁等工作内容,工地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辅助设施等方面,必须按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到位,楼层清理由开工至完工。

5、乙方应做好各工种的配合及成品保护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罢工,如发生类似事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加强对施工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处理、施工生活用水、用电、劳动保护等环节的控制,并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提高质量、环境卫生的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必须重点管理。现场管理符合《建设工程环境与卫生标准》及甲方文件中的环境管理要求。

8、乙方必须遵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安全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应编制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违者重罚。

三、施工现场照明标准化:

(1)照明灯具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

(2)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3)地下室照明电源电压应采用安全电压。

(4)楼梯通道内的照明用电可选用预埋 PVC 套管走线。

(5)施工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必须使用带防护罩的金属卤能灯、LED节能灯等安全灯具。

十二、保修及维修

一、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集中交付之日起2年,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质量原因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交付前乙方必须提供维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组织结构及联系方式报甲方核准备案,以便维修配合并保证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遵守维修人员行为规范。

三、甲方根据本项目实际需要将维保期分成两个阶段,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为客户集中交付维修期,三个月之后至维保期结束为正常维修期,集中维修期间,承包人需按发包人要求安排足够的劳动力及管理人员常驻现场,及时响应发包人提出的维修要求。

四、集中交付要求:

1、交楼阶段:

(1)成立交楼小组及快修小分队,要求乙方组织足够的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合交楼,每栋楼配合交楼人员不得低于2人,由专人统筹,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调遣安排。

(2)材料备料维修:乙方应考虑易损及供货周期长的材料在交付期间维修需要的预留并建立“备品备货台账”,具体备料明细以甲方正式通知单为准。维修期内的材料留置由乙方负责提料并保存。维保期内的“备品备货”由乙方准备。

2、交楼当天:乙方各工种人员须配备充足,组织当天及时维修(接受交楼人员维修指令),提高维修的及时性,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3、交楼完成后:半年内为维修高峰期,需指定专门的维保负责人负责维保,各工种及材料要配备齐全,配合物业需及时,满足日常的维保工作。

五、维修时效要求

1、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人员维修,如遇紧急维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

2、若乙方未能按要求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并增加30%管理费一并从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四、本工程保修质量目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维修一次性通过率达到90%以上。

2、维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

十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现场临时用电:甲方提供施工电源从现场箱变至一级箱。

2、甲方负责现场临时主道路(围挡四周的)的硬化及临时主道路旁排水沟的施工。

3、甲方全面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协调现场工作关系,负责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甲方负责临时办公区(甲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厕所、大门、洗车设施、雾炮、扬尘监控仪、现场监控系统、实名制通道、大门口安全文化墙、甲方库房、围墙喷淋系统的安装、办公区垃圾箱的安装。

6、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茶水间、吸烟室、大门、洗车设施、雾炮、扬尘监控仪、现场监控系统、实名制通道、大门口安全文化墙、围墙喷淋系统的安装。

7、甲方负责大门口的保卫工作。

8、甲方负责落实实名制系统。

9、甲方提供的临时设施维护维修所需的材料由甲方负责。

10、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临时道路、设施等的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临时用电:

(1)乙方负责一级箱以下所需所有电线电缆、包括二级箱、三级箱、随层箱及其他用电设备开关箱、灯具、设备接地接零保护所需材料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所有的材料费、安装费、维护费。二级箱、三级箱、随层箱及其他用电设备开关箱必须满足甲方书面下达的技术要求配置箱体,箱体进场前甲方验收不合格严禁进场。

(2)乙方负责二级箱及二级箱以下所有配电箱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

2、临时用水:

(1)临时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接驳点,自接驳点至楼层所有的管道、水箱、加压泵全部由乙方自备。

(2)楼内临时用水二次加压系统相关设备设施,乙方自行负责;现场其他临时用水管道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负责现场甲方提供的临时用水系统的维护。

3、临时设施:

(1)甲方现场无工人生活区,乙方自行考虑工人住宿及交通问题,乙方在报价时考虑工人食宿、交通等费用。

(2)乙方需自行考虑完成该工程所需要的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水用电设备接驳、现场照明、施工围挡、脚手架、现场仓储、办公场地等。

3、临时消防设施:

(1)施工场地内、楼层内的灭火器均由乙方负责按规范配备,定期检查更换,保证可以有效使用,数量满足相关要求;如未按规范配备、未定期检查更换,甲方将负责更换,双倍核减乙方的人工及设备器材费用。

2所有的消防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须达到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4、乙方的现场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机械设备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备案登记,且现场所有机械设备乙方必须购买保险。

5、劳务施工人员工资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区域内施工垃圾由乙方清运至现场垃圾池。

7、乙方自备办公室、自身施工用的库房,负责自身施工人员食宿;乙方必须自行配备经纬仪、水准仪、垂准仪、激光水平仪、钢尺、盒尺、工程线、试块模具、塌落度桶等抄平放线、检查质量所必需的工具,测量工具必须附有由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施工期内的年检报告),报告单交给甲方资料员做资料用,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放线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槽开挖、基础、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的所有轴线、控制线、水平标高控制线、细部放线、双边线、双控制线及交工、交精装的所需的控制线、细部放线等)均由乙方负责。

8、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融泰建设《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图集(2025版)》、融泰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图集(2025版)》等图集要求进行施工,积极配合甲方的新工艺、新技术使用。

10、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各项质量、安全标准,不得抵抗甲方质量、安全等各项措施及制度等,如乙方出现停工、停产等形式抵抗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承担工期违约金外另外增加10000元~50000元违约金。

三、特别约定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监理方提交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各1份,严格按监理方、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修订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

2、由甲方另行发包的所有配套安装工程和指定分包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

3、在本工程未办理移交手续前,负责工程的维护、保管、保卫、消防安全工作。

4、乙方必须挑选技术素质强、管理水平高、有技术资质证的专业人员;乙方必须将专业人员证件交甲方验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规程操作,加强项目管理。乙方在施工与维修期间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毁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处理事故的费用和全部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该安全事故导致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工地停工损失、第三人的人员、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核实后从乙方工程款中代扣。凡因民工工资问题引起纠纷,给甲方造成了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工程延期交付违约责任、政府各项罚款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超出工程款,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加赔偿;如出现农名工因讨要工资而停工、围堵工地大门、售楼部等,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影响,每起承担违约金10万元。

7、乙方所签订的对外合同或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8、项目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需要经过甲方面试合格后方能担任该岗位,项目负责人兼职及擅自离开现场,并且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要求考勤,每月到岗不低于25天;离开项目需要向施工单位负责人请假,无故离开项目或者具体事项安排不到场的,每次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3000元。

9、乙方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能满足精细化施工的要求,甲方认为需要加派管理人员时乙方要按要求增加人员,乙方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调动或离开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并有相应人员负责变动岗位的职责。

10、在施工过程中,如中途发生停工,乙方不能以不正当理由向甲方计算窝停工等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阻挡工程或在工地闹事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接受甲方所决定的经济处罚。

11、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结算按合格工程的工程量80%计取结算,不合格工程量不予结算,剩余工程甲方有权另行发包施工以及责令乙方退场,甲方有权向乙方再收取发包金额30%的工程管理费,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有权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当乙方在相关单项工程施工人员严重不足、夜间不加班,小雨不出工、也不采取组织临时突击队抢工措施影响甲方进度计划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拒绝落实整改、延迟整改的,下属劳务班组停工、停产对抗的,经甲方发函仍不能满足进度计划时,或者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经甲方发函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管理制度和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

(3)凡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做法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无实力、转包、挂靠、分包的一律责令退场,退场结算款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结算,若不合格须返工的必须按定额扣减相关费用的150%,若经返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劳务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4)本工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包含但不限于承包范围甩项、进度问题无整改、安全问题无整改、质量问题无整改、劳动力问题无整改等)均属于乙方严重违约。

(5)甲方按照上述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妨碍甲方继续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在合同期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停工损失,并且乙方对甲方必须给予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为工程总价款的10%,剩余工程量按甲方结算为主。

5、工程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通过招标人资格预审,并获得招标人批准的单位。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均可参加投标。

(3)注册资金:100 万元及以上,注册经营时间须为3年以上。

(4)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6)近三年具有同类型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

(7)现场踏勘联系人:侯义军;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报名资料: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品牌授权(如需);

(3)近三年具有同类型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采购业绩扫描件(包括开发商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额、承包内容、盖章署名页)。

8、招标负责人: 李同浩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举报负责人:高经理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9、报名邮箱:FYJTCGGL@163.com

10、报名截止时间:202632312时前(具体招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11、招采文件获取: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标方组织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安排进行考察,供应商考察合格后方可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文件获取:无纸质版文件。

(3)如在报名资料填写中有错误、不真实、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12、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发放后3日内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2)中标人在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缴纳,不足部分中标人仍需补足;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投标人告知招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13、争议解决:

(1)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富源招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本次信息只作为招采信息公告即要约邀请,不具有其他任何法律效应;

(3)投标方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附件1:供应商入库模板

蓝奏云盘链接:

https://wwyd.lanzout.com/ihBJl2tq0t5c密码:1234

百度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k63uRS__SM0zBB4ASaBvA?pwd=1234

提取码: 1234

以上两种云盘入库模板一致,均可下载,将该链接复制粘贴至浏览器进行下载模板,根据类型下载对应模板进行填报。填报完成盖章扫描在报名有效期内发送至对应招标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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