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夏凉被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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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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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夏凉被采购项目询价文件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拟采购夏凉被一批,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注:1.本项目报价为采购单价包干价,须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携带夏凉被样品(1床)到投标现场,样品需清晰标注品牌、型号、面料/填充料成分、安全类别等,投标后样品由采购人保存,将作为采购人到货验收时的验收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所代理品牌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公章)。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产品基本要求

产品为夏凉被,整体轻薄柔软、透气不闷,适合夏季及空调房使用。

面料、填充物、缝制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异味、无破损、无污渍、无线头。

产品需提供合格证、洗涤标、品牌吊牌,标识内容齐全规范。

(二)规格尺寸及重量

尺寸:200cm×230cm

尺寸偏差、重量偏差应符合GB/T 22796标准要求。

(三)面料要求

面料材质:不限

面料应柔软亲肤、透气吸汗,不易起球、不易勾丝。

面料成分含量应与标识一致,不得虚标、混标。

(四)填充物要求

填充物:不限。

填充物均匀饱满,分布平整,不移位、不结块、不跑棉。

填充物安全环保,无异味,无有害添加物。

(五)安全类别

B类及以上(直接接触皮肤产品)

(六)耐用性及外观要求

水洗尺寸变化率:符合GB/T 22796标准,不明显缩水、不变形。

抗起球等级:≥3级。

缝制牢固,绗缝均匀,定位合理,长期使用填充物不移位。

包边平整、牢固,无开线、跳线。

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MA/CNAS盖章),检测报告出具日期距投标截止日期不超过12个月,至少包含:

安全项目(GB 18401全项(即: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异味)、水洗尺寸变化率、断裂强力等物理指标。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中标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交付合格产品。

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石柱县人民医院)。

(二)付款方式

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个月内支付货款。

(三)验收与质保

1.验收方式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验收人员在场情况下共同开箱清点,检查外观及数量,并签署交接记录。产品最终验收以实际使用效果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采购人书面确认为准。如出现数量短缺、规格不符或破损,供应商须无条件免费更换、补足。

2.质量保证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要求,并与响应文件承诺和采购人封存的样品完全一致。

3.中标人应明确承诺,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不低于24个月。

4.中标人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并定期回访服务。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5.中标人投标产品由厂家(指产品生产厂家)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

6.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 供应商须知

(一)询价费用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询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

2.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

账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账号:5*开通会员可解锁*0212514 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石柱县支行

3.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夏凉被采购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2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为单价(元/床)报价。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二次报价。

3.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投标报价

5.报价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四)询价有关规定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若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询价时在其他条件(资格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入评审,舍掉其他供应商。

3.同一项目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4.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还应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文件袋的封口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及标记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六、评标方式

招标人评委(5-7人组成)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条件下,根据样品打分,前三名现场报价,低价中标。投标人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

七、评分标准

(一)产品基本要求10分

(二)规格尺寸及重量10分

(三)面料要求20分

(四)填充物要求20分

(五)安全类别20分

(六)耐用性及外观要求20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及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00点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石柱县人民医院综合楼九楼

3.发布公告媒介: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微信公众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9号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夏凉被采购投标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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