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30
发布于
湖南娄底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双峰县杏子铺镇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从源头上管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严格遵照《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双教通[2025]44号)等相关文件,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食堂大宗食材进行定点配送招投标,欢迎具备资质的供货商前来报名,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中学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服务 服务周期:2026 年 9 月 1 日 —2027 年 7 月 5 日(若上级政策调整,合同自动终止) 招标内容:确定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供应商,供货品类涵盖五大类:(1)生鲜蔬菜类;(2)食用油、调味品及干货类;(3)米面粮油类;(4)肉禽蛋类;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食材品类; 已纳入双峰县教育局食堂食材供应备案名录;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的经营管理体系;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用仓储设施、达标配送车辆、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及专业服务团队; 近3 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无欠缴、违规记录; 近3 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食材质量标准

所有配送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具体要求: 大米:符合GB/T 1354 一级标准,具备 SC 生产认证及法定机构检验合格报告; 食用油:符合GB 2716 标准,采用非转基因压榨工艺,具备 SC 生产认证; 肉禽类:符合GB 2707 标准,随货附带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调味品:符合对应产品国家标准,具备SC 生产认证,无过期、变质、三无产品; 蔬菜类:符合GB 2763 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新鲜无腐烂、无农残超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 份、副本 2 份),密封加盖公章后递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投标时提供);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双峰县教育局食材供应备案名录证明材料;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含仓储能力、配送车辆、检测设备、人员配置、服务案例等); 近3 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食材报价单(按品类明细报价,须注明单价、计价单位)。

五、食品安全责任条款

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严禁 供应以下食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供货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及经 济责任: 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害化学物质的食品; 致病性微生物、农残、兽残、重金属等超标食品; 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肉类及制品; 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超过保质期、标签不全的食品; 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六、开标与评标定标

开标参会:开标时邀请投标方代表参会,每家单位参会人员不超过2 人; 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学校招标小组、膳食委员会(含家长代表)联合评审,综合考量资质、质量、价格、服务、信誉等因素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结果告知:中标结果另行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单独解释原因。

七、中标单位履约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 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配送价格不得高于双峰县教育局及杏子铺镇中心学校发布的食材指导价,实行明码实价; 合同期内,若同一供应商有效投诉累计达3 次及以上,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供货资格。

八、时间及地点安排

投标暂截止时间:2026 年 8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逾期递交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时间:2026 年 8月 31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中学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中学 项目联系人:陈英豪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咨询人:欧阳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其他说明

本招标公告及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中学所有。 双峰县杏子铺镇溪口中学 2026 年 8 月 28 日

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