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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一).总承包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修水县;
(三).工程名称:修水县竹坪、南圳职业高中实训基地(南圳综合高中)校舍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及新创展3#厂房水电、消防工程专业分包;
(四).分包模式:专业分包的模式(包工包料包资料包验收)
(五).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施工作业内容及范围:
2、室外水电消防工程,包含室外给水,室外消防管道,水电工程安装,含充电桩工程(含通电),不含室外亮化工程,不含室外雨污水,不含相关土方开挖,回填等土建工程施工。
3、消防栓系统,消防管道、喷淋系统等材料、预埋、安装及辅材和辅件的制作安装(含所有材料的防腐油漆刷漆)。
4、消防报警、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防火门监控、电气等装置的安装(含配线管道的预埋、敷设、报警、探测设备的预埋、安装及调试等一切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及用工)。
5、消防应急照明、消防强电等相关作业(含管线预埋、安装、敷设)。
6、气体灭火、室内C0浓度监控系统、余压监测、通风系统、暖通、通风、防火卷帘等设备、阀门、管线、模块的预埋、敷设、安装及调试等一切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及用工。
12、室内外给水、消防给水、绿化给水管道埋设、阀门、水表、消火栓等主材及辅材安装及调试等一切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及用工。
(七).工期要求: 70天;
(八).招标金额及结算方式;
修水县竹坪、南圳职业高中实训基地(南圳综合高中)校舍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及新创展二期项目,专业分包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该分部分项工程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23%形式进行结算(含一切费用),最终结算总价=工程实际工程量*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1-0.23),(2)高山红哨项目采用要约单价*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本标段总价约为682.63万元(其中新创展项目26.6万元,高山红哨项目17.73万元),如后期现场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对图纸布局、材料等进行变更或本清单存在漏算漏项等情况,则变更后(增加、漏算增加)的工程单价以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23%为结算价(无财政评审的以甲方认可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23%为结算价)。同时,变更、签证提出后需遵照恒厦公司相关制度执行,非隐蔽工程三日内(隐蔽工程覆盖前)需经过恒厦公司经营部、质安部现场书面签字确认并加盖恒厦公司公章,否则恒厦公司不予认可。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对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单位采用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施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摇号规则)。
(十一).付款方式: 按该分项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比例按每月已完工程量的40%(当月完成工程量必须在下个月10日前完成工程款申报,否则逾期不予认可);完工付款至已完成工程量的60%(需提供结算和竣工图),消防验收通过付款至70%;结算审计完成付款至95%(总包工程审计局审计为准);剩余5%在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之内付清。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银行保理、信用证等支付方式。
(十二).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如发现串标、围标、弃标等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密封现金的形式,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全额返还中标人,如果中标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公司名称: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税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88726J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衙前大道凤凰商厦主高楼6、7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名称:九江银行修水支行 7272 4010 0100 155611
(十三).履约保证金:20万元整,发出中标通知书2日内转入恒厦公司账户,3日内签订合同,2日内未转入履约保证金或3日内未签订合同,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工程量完工至30%之后,开始按施工节点等比例退还。
(十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招标程序
1.开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点00分;
2.开标地点: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3.开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三、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5)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方案(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7)承诺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8)五年内业绩证明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需可查验);
(9)投标保证金(密封装好);
(10)身份证原件(与授权人一致);
(11)授权委托人及派驻施工员、安全员人员名单(三名人员),及五险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及派驻2个人员必须提供在本公司的2025年任意6个月的五险缴纳证明),默认授权委托人为驻场负责人,派驻人员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长驻现场,每月打卡26天,一天四次。
注:关于开标资料说明,1、提供资料必需清晰完整,如出现打印不清楚,无法辨别内容的资料,视为未提供对应资料,作废标处理;2、参与投标人必需为授权人本人;3、业绩证明所提供的合同为单个消防水电工程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80%(合同内容需体现水电消防工程施工),不得提供多个合同业绩累加,否则视为提供业绩无效;4、需提供业绩合同所对应的真实有效可查验的发票,发票可提供其中的一份,以证明合同的真实性,所提供的发票必需清晰便于查验;5、五年内业绩证明的时间界限,主要以提供合同的注明的开竣工时间为准,合同注明的开竣工时间在五年之外的,可提供签订时间的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依据,发票时间不作为时间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时间在五年内的可作为时间证明,否则作废标处理。6、项目开标现场只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作为开标依据,不在接受任何其他资料证明。
四、摇号规则
1.投标单位小于或刚好6家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进行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单位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合格单位不少于3家,如少于3家则流标),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2.当投标单位大于6家,将直接从所有投标单位以摇球的方式抽取6家查验委托代理人身份(如查验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不符,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同时进行投标文件的审查,再从审查合格单位中直接抽取1名中标单位(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合格单位不少于3家,如少于3家,则从剩余单位中以摇球的方式进行递补,直至满足3家),现场直接宣布中标单位。
招标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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