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西站商业食堂运营服务合作商招商方案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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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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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西站商业食堂运营服务合作商招商方案补充公告

赣州高铁建投公司

我司于近期发布的《赣州西站商业食堂运营服务合作商招商方案》(以下简称“原公告”),为进一步明确招商细节、保障招商工作公平有序开展,弥补原公告未覆盖事项,现发布补充公告,对原公告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具体事项如下:

一、原公告补充事项

(一)营业额核算范围明确

原公告所述“营业额”均指商业食堂经营期间产生的全部合法餐饮营业收入(含税),涵盖对内员工餐费用及对外旅客餐费收入,不扣除食材采购、人员工资、水电能耗等任何经营成本。合作方需按统一收银系统记录的实际营收数据进行核算,严禁隐匿、篡改营收数据,一经查实,按原公告私收银相关违约条款加重处理。

(二)收益下限标准说明

原公告第二条第一款提及的“依据资产评估设定的收益下限”,经第三方正式评估,该区域资产评估价为10元/月/㎡,意向企业可将评估价格作为测算经营成本和制定报价方案的重要依据。

(三)场地及配套设施约定

1.招商方提供的经营场地含基础水电接口,合作方应根据经营需求进行个性化装修、设备添置,但需提前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及设备清单,经招商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及设备费用由合作方自行承担,且装修不得破坏场地主体结构、不得影响赣州西站整体风貌及消防安全。合作终止时,可移动设备由合作方自行处置,固定装修及嵌入设备无偿归招商方所有,合作方不得拆除或损毁。

2.场地所产生的水电、燃气费用,均纳入商业食堂日常运营支出,按赣州西站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四)员工餐用餐管理补充

1.对内员工餐需实行实名就餐制度,合作方需配合招商方建立员工就餐台账,每日核对就餐人数,每月汇总后作为费用结算依据,杜绝非场站工作人员蹭餐现象。

2.菜品需每季度更新一次菜单,提前3个工作日将下季度菜单提交招商方审核,确保口味轮换、营养均衡,招商方有权根据员工反馈,对菜单进行调整,合作方需积极配合。

(五)履约保证金相关补充

原公告第六条第三款所述履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圆整),仅作为中选后的合作方履约基础担保。合作期间,若合作方发生违约行为,招商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及损失赔偿费用,扣除后保证金不足5000元的,合作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合作终止且无任何遗留纠纷、场地交接合格后,招商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报名材料补充要求

1.原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经营方案”中,需额外补充应急保障方案及疫情防控预案,确保各类突发情况下食堂正常运营。

2.原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近3年餐饮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需至少提供1份团餐项目的合作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

(七)退出机制补充说明

为规范合作终止流程,明确双方权责,对原公告退出机制补充如下,与原公告退出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内容为准:

1.主动退出:合作方因自身经营原因需提前终止合作的,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招商方提交退出申请,说明退出原因及具体退出时间,经招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启动退出流程。退出申请获批后,合作方需按要求完成剩余期限内的正常运营,不得擅自停止服务;同时需在退出期限届满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场地清理、设备交接、台账核对、费用结清等工作,确保场地恢复原状、无食品安全遗留问题、无未结清债务。若合作方未按规定提前申请或擅自退出,视为严重违约,招商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其因擅自退出造成的实际损失(含旅客投诉赔偿、临时运营保障费用等)。

2.被动退出:除原公告约定的连续三个月满意度不达标情形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责令合作方限期退出:(1)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含食物中毒、食材违规被查处等),或累计2次及以上食品安全检查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2)累计3次违反收银管理规定,存在私收银、隐匿营收数据等行为;(3)擅自改造场地、私拉乱接电线等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经催告后仍未整改;(4)对外经营哄抬物价、服务态度恶劣,引发重大旅客投诉或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5)被市场监管、消防等行政部门处罚,影响食堂正常运营的。被动退出时,合作方需在招商方下达的退出通知规定期限内(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完成全部交接工作,招商方没收履约保证金,合作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交接验收:无论主动退出还是被动退出,招商方将组织专项验收小组,对场地状况、设备完整性、台账规范性、费用结清情况等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验收不合格的,合作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招商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整改,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合作方补足。

4.遗留责任:合作方退出后,若发现其在经营期间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债务纠纷、违规经营等问题,仍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招商方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中选单位考察及试菜要求

1.考察评估:报价结束并确定意向合作企业后,招商方将组织考察小组,对意向中选单位的实际经营场地、过往团餐服务案例、食材采购供应链、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其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及综合运营能力,考察结果作为最终确定合作方的重要依据。若考察发现意向中选单位存在材料造假、运营能力不达标等情况,招商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依次顺延至下一位报价合格企业或重新组织招商。

2.试菜评审:考察合格后,意向中选单位需在招商方指定时间、地点开展试菜工作,试菜菜品需覆盖员工餐日常菜品及旅客餐主推菜品,数量不少于8种(含荤素、汤品、主食),需严格按照拟提交的季度菜单标准制作,确保食材新鲜、口味达标、营养均衡。试菜评审小组由招商方代表、赣州西站员工代表组成,从菜品口味、品相、营养搭配、性价比等维度进行打分,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视为试菜合格。

3.结果处理:试菜合格的意向中选单位,方可正式确定为中选合作方,双方签订合作协议;试菜不合格的,给予1次补试机会,补试仍不合格的,取消其中选资格,招商方有权重新确定中选单位。试菜产生的食材、人工等费用由意向中选单位自行承担。

二、原公告条款调整说明

1.原公告第五条“报名方式及时间”调整如下:

(1)报名方式:取消线下提交资料方式,改为线上报名。意向企业需将按要求将盖章后的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XX企业-赣州西站商业食堂运营项目报名资料”),发送至招商方指定邮箱:2589695660@qq.com,邮件主题需与文件命名一致。同时电话告知招商方确认资料接收情况,未按要求命名、未电话确认或逾期发送的报名材料,均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时间: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延长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原已线下提交报名材料的企业,需按上述线上报名要求重新提交扫描件,逾期未补充提交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需补充本公告要求新增材料的,一并纳入线上报名资料提交。

(3)资料核查:招商方收到线上报名资料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及邮件形式同步通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可在报名截止日前补充完善并重新提交,逾期未完善的视为无效报名。

2.新增报价事项说明: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企业,将由招商方以书面形式发出线下报价邀请,明确报价时间、地点。

(1)报价时间:具体时间以邀请通知为准。

(2)报价地点: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城市广场22楼。

(3)相关要求:企业需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会,参会时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加盖公章)供现场核对,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额外提供),未按要求到场或资料核对不一致的,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4)报价流程:现场核验报名企业资料原件及报价文件,确认无误后,按“价高者得”原则当场确定意向合作企业,报价结果现场口头告知参会企业,后续按规定公示。

三、其他事项

1.本补充公告为原公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原公告不一致,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提及事项,仍按原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2.意向企业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详情,可在工作日8:30-12:00、14:30-17:30联系招商方咨询,踏勘现场需提前电话预约,招商方将安排专人协助。

3.监督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工作时间:8:30-17:30),举报内容需实名提供,招商方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商方: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城市广场22楼

联系人:温以恒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补充公告由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江西赣州高铁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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