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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妇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筹和推进家庭工作在基层落地,切实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贵港市妇联拟向社会购买2026年贵港市“桂暖万家”服务行动项目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购买主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二、项目实施地点
港北区港城街道樟村
三、购买项目内容
2026年拟购买“桂暖万家”项目服务项目二,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暖心家庭教育课堂。依托“八桂家教直通车”平台,构建“线上+线下”全链条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结合樟村家庭教育需求创新家庭教育活动内容与形式,培育基层家庭教育项目化品牌。开展家庭教育各类活动不少于16场次,制作家教短视频6期;针对特殊家庭需求,建立儿童档案,组织开展结对帮扶。
2.暖心家庭志愿服务。组建“妇女儿童议事团”,每月召开1次议事会,优化社区建设,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组织志愿服务队,开展不少于10次志愿活动,形成互帮互助的友好氛围;带动妇女参与社区民族文化建设,打造 “壮族文化微景观”,培育至少2名妇女带头人,促进庭院维护交流活动。
3.自选创新行动。根据村实际自主创新服务内容。
(二)项目经费及来源。项目经费总额17万元,经费来源为自治区妇联下拨经费。
(三)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署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承接主体资质条件
承接项目组织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优先考虑有从事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和家庭教育工作经验的机构。
五、项目申报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组织需提交《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经费预算)一式5份,纸质盖章版邮寄或送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单位名称:2026年“桂暖万家”服务行动项目二。
(二)在报送《项目申报表》的同时须提供加盖组织印章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社会信用证书);社会组织年检记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本社会组织所获荣誉、评估等级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如无可不报)。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2点。
六、承接机构确定方式
市妇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核后,确定承接结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
七、评估验收
市妇联对活动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活动开展效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承接组织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标准等提供服务,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自治区妇联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八、资金拨付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市妇联及时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给承接方。项目如有超支,超支部分由项目承接方承担。如项目末期评估不合格,或实施过程中发生项目异常,市妇联有权终止项目,并由项目承接方退回部分项目款。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电话:0775—4563135。
邮箱:ggfljeb@163.com。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大楼A539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项目申报表
附件:项目申报表.docx
贵港市妇女联合会
*开通会员可解锁*
THE END 来源:市妇联家儿部 审核:龙友莲 编辑:韦翠芳、叶君玲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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