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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学校食品采购、维修等项目公平依法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现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面向社会确定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全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择资质优、信誉好的专业合作伙伴。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学生间食采购、安防系统完善采购、学校牌匾维修。
2.项目性质:财政及代管资金,资金总计约87万。
3.服务内容:承接学校该项目招投标相关业务。
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需同时满足以下核心条件,确保专业能力与合规性:
1. 企业实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成代理机构备案,拥有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接业务时需提供)。
2. 业绩要求: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教育领域类似项目代理经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代理合同)。
3. 团队配置:配备不少于5名专职从业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明(注册招标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优先)。
4. 财务与信誉: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近3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5. 内部管理:具备完善的代理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拥有符合要求的开标评标场所及电子监控设备。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密封纸质材料送达学校正门收发室并完成登记。
3.需提交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如有)、业绩证明材料、专职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无违法记录声明、服务方案(含工作流程、人员配置、应急措施)。
4.资格审查:学校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资格预审,审查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2025年新规),通过审查的机构将收到选聘邀请书。
选聘程序
1. 方案评审:意向机构提交详细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2. 综合评分:评审小组从企业实力、业绩、内部管理制度、团队实力、财务状况等维度量化评分,评分结果将进行公示,确保选聘过程透明可追溯。
撰稿:刘万文
编辑:张 爽
初审:邵猿野
复审:孙智信
终审:潘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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