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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锦汇集团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科创大楼消控室监控系统维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具体需求
(一)项目概述
科创大楼消控室监控系统维修采购
(二)货物清单
说明:
1.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整(含税,需开13%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设备、配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13%增值税税金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免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 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实地勘察供应商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文件组成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
2. 质保承诺书(按附件2格式填写)
3. 报价表(按附件3格式填写)
4. 诚信承诺函(按附件4格式填写)
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按附件5格式填写)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亲自参加,则无需提供)(按附件6格式填写)
7.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所有页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不接受到付件。
四、报价注意事项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本项目全部设备、材料及随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工地现场)、保险费、安装费、设备投运、质保、13%增值税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之中,投标时一次包定,不再另行追加,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采购人使用的时间。
3. 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
4. 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详细概况,成交供应商进场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增加费用的要求,实地勘察供应商费用自理。如未到现场勘察,责任自负。
5.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或送达指定地点。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接收地点:启东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1号楼 2202室
收件人:汤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
开标地点:启东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1号楼 2206室
六、商务部分要求
1. 交货期(服务时间):中标公告发布后十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并安装、调试完毕。若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的,且未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延误原因,又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供货方应按该批采购标的额的5‰向采购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采购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供货方承担该笔订单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 交货(服务)地点:启东市林洋路500号科创大楼。所有货物需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区域。
3. 质保要求: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一年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及售后服务。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设备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如果货物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须8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4小时内修复。如需更换货物或送修,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并送至用户单位处。供应商超时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处理故障,每次罚2000元扣款。
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4. 验收方案:监控设备维修、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成交供应商需对维修、安装部分提供一年质保(含人工等),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进入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一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如果配件等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一年的,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
5. 售后服务及其他(含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
(1)在货物运抵交货现场未经交货验收之前,供应商应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2)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设备、配件、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金及售后服务等从项目成交起到项目正式交付以及免费质保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保证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要求。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保证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若所提供的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5)在设备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由于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若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货物,采购人有权另行采购,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并承担赔偿,采购人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款项,如有必要可追究法律责任。
(7)本项目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成交人必须需采取安全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成交人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8)供货时需提供所有维修安装产品的检验报告,质检报告等产品合格证明。
6.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转账、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中标供应商在货物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合同的签订
1. 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自动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 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或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并暂停其在取消其在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三年投标资格。
八、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在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付合同价的95%,余款5%于质保期满(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付款前中标单位需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九、成交原则
1. 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人不得用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十、注意事项
当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附件: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科创大楼消控室监控系统维修项目-询价公告(公开询价)(2).doc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欢迎扫码关注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END供稿 | 汤伟杰
编辑 | 施佳洁
校稿 | 郁 爽
审核 | 薛凯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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