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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广东省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根据指南要求,申报乡镇需聚焦单一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需达2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并具备完善的联农带农机制。
申报将重点支持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行动的乡镇,每个县(市、区)限推荐1个乡镇参与申报。对获批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中央财政将给予总额1000万元的奖补资金,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分两次拨付,分别奖补300万元和700万元。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建设,包括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品牌培育、营销体系等。
据了解,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要求每个乡镇重点培育2个产业强村,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中每个产业强村安排不少于200万元。资金使用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等建设,不得搞平均分配。各地市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预申报材料报送。
广东省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预申报指南
农业产业强镇,是指立足乡镇区划,主导产业突出、业态发展多元、经营主体活跃、联农带农紧密,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创建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载体。一、申报条件
(一)产业发展基础良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相对完整,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应达到2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达到2:1,镇域内有地级以上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者农产品地理标识登记。申报时要将培育的主导产业落实到具体品种类别,且主导产业数量明确为1个,不得笼统地将粮食、水果、畜禽、水产等综合性综合大类作为主导产业,做为主导产业,不得将休闲农业作为主导产业。重点支持纳入省《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培育行动方案(2025年-2027年)》培育名单为主导产业的强镇建设。
(二)规划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产业发展功能定位清晰。镇域面积、人口规模适当,区位优势明显。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备,产业发展与镇域建设、生态宜居同步推进。
(三)联农带农机制初步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农民能够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从事主导产业的镇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城平均水平10%。
近两年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挤占挪用涉农资金等重大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事件,被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或财政、审计等部门通报的县市,均不得纳入申报范围。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方式
(一)建设内容
一是壮大农业主导产业。依托镇域1个优势明显的农业产业,加快全产业链建设,支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生产基地,扶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支持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创建区域品牌、产品品牌,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示范引领城乡融合发展。
二是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创新产业组织方式,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一批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农户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乡村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创新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推动龙头企业以乡镇为基地建设加工物流中心,就近就地吸引农民就业、创业,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完善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订单农业等产业融合机制,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农户更多分享乡村产业发展红利。
四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各地以主导产业发展为切入点,集成政策、集聚要素、集合功能、集中资金,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通过产业兴旺实现以产兴村、产镇融合的发展格局,示范带动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支持方式
对批准创建的农业产业强镇,原则上每个安排中央资金奖 补资金总额1000万元,按照批准建设、通过绩效评估,分别奖补300万元、700万元(具体以国家方案为准)。奖补资金主要支持发展镇域主导产业关键薄弱环节,提升标准化种养、产地加工等设施装备水平,打造乡土特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促进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统筹培育发展一批产业强村,因地制宜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充分挖掘农业产业、乡村资源、生态文化等多元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各地可结合实际创新完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收益分红、股份合作、带动就业等方式切实让农民受益,发挥好产业强镇项目带动农民增收作用。积极创新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投资参与建设,提高产业发展的内在活力和竞争力。鼓励采用“补改投”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效积累公共资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不得“撒胡椒面”,不得搞平均分配;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不得用于一般性支出、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原则上不得用于购买一次性生产资料、建设旅游项目设施。有挤占挪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的县市,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产业强镇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要求
1.谋实项目。各市县谋划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建设目标必须要清晰、具体,不能笼统说由小到大、由大到强。认真对照建设方案模板,将目标分解成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谋定就落地。
2.申报名额。每个县(市、区)可新推荐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不超过1个,城关镇、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所在地不列入申报范围。已承担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镇不再列入2026年预申报范围,2026年及之前已申报但未获批建设的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可更新材料后重新申报(不纳入名额限制)。
3.申报主体。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县级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各地市农业农村或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县市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符合建设条件的汇总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省级纳储
我厅将组织对各地市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重点考察基于主导产业基础、实施主体资质、市县配套政策等要素的项目成熟度。所有申报项目均纳入2026年农业产业强镇储备项目,待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下达正式申报文件后组织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及评审遴选。
(三)预申报时限
请各地市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编制填报《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汇总表》及《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见附件),并以地市为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雷放,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来源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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