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项目招两家供应商,按80%和20%比例承担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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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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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 政府采购项目招两家供应商,按80%和20%比例承担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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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因工作量大,招标时想发一个包,招两个审查机构,这两家审查机构抽签或者轮值进行施工图审查合规吗?或者明确两家审查机构一家承揽总工作量的80%,一家承揽20%,是否合规?

答:问题中的情形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相关规定。

按项目进行采购的,只能有一个中标、成交供应商。如确需两家供应商共同承担,可根据业务性质、服务区域等要素,进行合理分包,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将相应采购业务明确到具体供应商。

符合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也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

一 审:姜 磊

二 审:崔 鹏

三 审:马 新 宇

责 编:佟 鑫

素材来源:采购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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