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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第三小学
为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有关部门批准,湖口县第三小学(托管方)决定通过财政局招租平台,对原水稻场小学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1.资产位置:原水稻场小学校园内指定资产(具体范围见附件《招租资产明细表》)。
2.资产概况:本次招租资产主要为闲置校舍、场地及附属设施。资产具体情况(如面积、结构、当前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
3.展示与踏勘: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至现场仔细查看标的物现状。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现状差异的责任,且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租赁用途与期限
1.租赁用途:承租方承诺租赁资产将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合法经营活动。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餐饮、娱乐、铝合金加工、产生重噪音、重污染等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项目,也不得用于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2.租赁期限:伍年。租赁期限自《资产租赁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单位报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或相关信用证明。
3.承租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
四、招租底价与租金支付
1.招租底价:本次招租底价为人民币22320元/年(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每年)。该底价为不含税价,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按规定承担。
2.租金支付:租金按年度支付,先付后用。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时间支付,后续各期租金应于上一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支付。
3.租金递增:在本五年租期内,租金保持稳定。若后续续租,租金调整事宜将根据届时国家规定及市场情况另行商定。
五、竞租保证金
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1.账户信息:(具体收款账户信息请参照财政局招租平台生成的唯一子账户)
2.退还方式: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原路径无息退还。成交方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按约定退还。
3.不予退还情形:若成交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合同或未按期支付款项,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资料
1.公告及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6年4 月28日(以平台系统时间为准),4月30日为竞价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租采用网上报名。意向承租方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口县财政局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租网站,完成用户注册、报名手续并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报名网址http://111.75.151.105:85/gypub/index
3.需提交的资料(均需通过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
(1)企业/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适用)、信用承诺书或征信证明、报名前自行踏勘并接受资产现状的承诺函。
(2)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用承诺书或个人征信报告、报名前自行踏勘并接受资产现状的承诺函。
七、竞价方式、时间及规则
1.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竞价时间: 2026年 4月30日 (具体时间以平台公告和系统通知为准)。
3.竞价规则:
如同一标的只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且其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则该意向承租方直接中标。
如同一标的有两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价高者得。
竞价采用增价方式,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如限时竞价期内有人出价,则自动延时。
八、看样时间与联系方式
1.看样时间:公告期内,意向承租方可自行安排时间前往资产所在地查看。
2.看样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托管方):湖口县第三小学
政策咨询联系人:沈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主要用于解答资产相关政策,不接受报名及竞价技术咨询)
4.平台技术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用于解决网站登录、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操作问题)
九、其他重要事项
1.资产现状:本次招租资产均按现状交付。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已对资产位置、面积、结构、配套设施、权利瑕疵等全部现状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未知悉资产现状为由提出异议或要求减免责任。
2.履约保证金:成交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前,需另行向出租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或称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及退还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3.费用承担: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因使用资产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装修与维护:承租方如需装修,须提前将方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租赁期内,除主体结构等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外,资产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5.合同签订:成交方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及相关材料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信息发布:本公告在财政局指定的招租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招租过程中的补充通知、变更事项及成交结果等均通过该平台发布,请意向承租方密切关注。
7.重要提示:请意向承租方务必在竞价前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平台交易规则及届时将签署的《资产租赁合同》范本。一旦参与报名和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同并接受所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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