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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医院病案室电动密集架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海原县人民医院就 “病案室电动密集架采购项目” 组织开展院内竞争性磋商工作,目前已完成全部采购流程,现将入围单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基本信息
二、
采购内容及需求
本次采购按物品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动密集架
1.采购范围:病案室电动密集架
2.质量要求:需满足病案室参数需求,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三、
入围单位信息
(一)电动密集架
四、
公示期限
1. 公示时长:5 个工作日
2. 公示起止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法定节假日顺延)
五、
质疑与投诉渠道
1. 质疑受理条件:
各有关当事人对入围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需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质疑:需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个人质疑: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有效联系方式;质疑内容:需明确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 质疑接收信息:
接收部门:海原县人民医院后勤科
接收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政府东街(海原县人民医院内)
3.逾期处理: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质疑,将不再受理。
六、
联系事项
海原县人民医院
2025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