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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住建局 贺州住建
根据有关政策,国家对既有住宅小区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给予资金支持。为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支持范围
支持城市或县城(城关镇)依法依规建设、居民(业主)意见一致的既有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含自建房、别墅)4层及以上无电梯楼栋加装电梯。
二
支持标准
按住宅层数分档实施差异化定额补助,4~6层每台补助25万元,7层及以上每台补助30万元。优先支持采取平层入户方式的加装电梯项目。
三
申报条件
一是已开展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论证,制定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并经过联合审查,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电梯设备使用安全;二是居民(业主)就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出资比例、后期管理维护方案等共同决定事项,已依法表决同意;三是已签订加装电梯合同;四是*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按规定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备案、告知)等同意开工手续的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
满足上述条件的,请于5月12日前向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
联系方式:
贺州市住建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步区住建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平桂区住建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钟山县住建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富川县住建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昭平县住建局:*开通会员可解锁*
来 源: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陈亮
审 核:叶梦霞
编 辑:邱晨
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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