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 关于组织2026年第一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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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 关于组织2026年第一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广财科研

近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发布了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申报项目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粤穗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莞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惠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江联合基金、2026年度南沙联合基金;

3.2026年度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包括:2026年度迈瑞医疗联合基金、2026年度智能医学影像融合创新联合基金;

4.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气象联合基金、2026年度地质联合基金、2026年度水利联合基金。

以上各支基金属于第一批申报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第二批省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待省基金委发布通知后另行通知,请各科研人员根据整体申报要求和说明合理做好年度申报规划。

二、总体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重要变化说明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取消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的面上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1-1)

(二)总体申报限制要求

1.项目仅面向省基金依托单位(已经注册具备省基金项目申报资格的单位)申报。

2.每个申请人2026年只限提交1项省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企业联合基金、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包含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1项(含)以上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已经提交2项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5.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前述所指“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均不含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

除上述总体限制要求,其它各类型基金项目还有其他条件应一并满足,请认真确认符合申请条件,详见相应的申报指南(附件1~11)。

三、校内申报安排

(一)账号确认和新增

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确认对本二级单位的管理权限,如无权限,请与科研部联系调整。请有意参加本次申请但无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的科研秘书申请账号。未完全入职老师不得申请账号。

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指南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二)网上申报

各申请人自登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s://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请务必在项目申报时确认申请人所属单位和二级单位是否正确。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按流程提交至二级单位审核。

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按如下方式填写: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开通会员可解锁*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开通会员可解锁*

3.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开通会员可解锁*

4.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开通会员可解锁*

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二级单位审核

二级单位科研秘书在系统上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申报书请退回修改),在规定时间前提交科研部复审。

网上正式填报及二级单位单位推荐时间: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日17:00;

2.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日17:00;

3.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

(1)青年基金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8月20日17:00;

(2)地区培育、重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5日17:00;

4.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开通会员可解锁*~6月15日17:00。

(四)科研部复审:科研部对二级单位推荐的申报书进行复审,必要时退回修改。

(五)学校推荐:科研部将形式审查通过且获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上呈交省科技厅。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形式审查必要条件

1.申请人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2.附件上传申请人在广财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个税缴纳证明等至少一项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3.附件上传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文档。

4.如有境外人员,需上传签名的《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扫描版。

5.各二级单位须结合申报书中有关信息,对以上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不同类项目上传附件要求不同,请务必仔细研读指南。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参与者。申请人及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申请人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在提出申请后得知获得其他财政性资金渠道资助的,申请人应及时、主动申请撤回项目。申请人申请的部分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由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应当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标识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文本的起始和末尾适当位置添加相应的文字提示等。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8.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应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5〕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各依托单位应根据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要求,制定“负面清单+包干制”内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完成制度备案。

(四)合作研究要求

按具体指南要求,允许引入参与单位的项目要求如下:

1.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如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各项目规定的二级单位提交日期前通过融合门户-OA系统-部门公文流转至科研部,科研部统一办理盖章后返回,超时提交不予受理。

2.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申请人务必经由科研秘书邀请加入2026年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微信群。未尽事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

联系人:崔老师 84096084

科研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附件1-11(申报指南)

END

编辑 | 洪会南

初审 | 崔文玲

复审 | 崔晓莹

终审 | 王方方

修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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