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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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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资料藏文翻译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为做好我单位普法宣传工作,确保普法内容精准传递,切实提升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控制预算资金,现向社会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相关企业及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XZLZXFYCG-2026-7;
(二)采购单位:林周县人民法院;
(三)采购名称:林周县人民法院法治宣传资料藏文翻译项目;
(四)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我单位普法宣传册藏文翻译服务,涵盖7大类普法宣传内容,分别为:防范养老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体试译段落详见公告底部二维码。
(五)预估翻译总量:约23048字(约合23.048千字),以最终实际翻译字数结算为准。
(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折合千字单价上限约351.44元/千字)。
(七)采购要求:
1.报价统一按“每千字单价”标准提交,不得提交打包总价,且千字单价不得超过351.44元。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2.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千字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4.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5.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6.译文需准确规范、语句通顺,严格贴合原文普法内涵,符合藏文表达习惯,确保普法用语严谨无误,无歧义、无错译、无漏译。
7.供应商需完成指定小段中文原文的试译(试译内容详见公告底部二维码,扫码获取),试译文稿需随报价材料一并提交。
8.翻译完成后需配合我方进行定稿修改,最终定稿前不再另行收取修改费用(仅限对译文本身的优化性调整,不含新增翻译内容),同时确保译文符合宣传册排版适配要求。
9.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翻译初稿,并在定稿后配合排版方完成最终内容校核。
10.若发现有虚假应标行为,保留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翻译的,每延误一天处以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延误时间超过15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1.供应商须对翻译过程中知悉的全部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另作他用,违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本项目翻译成果(藏文译文)的知识产权归林周县人民法院所有,成交供应商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自行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涵盖翻译服务相关内容。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翻译人员须具有藏语言文字相关专业学历或市级以上翻译类资格证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翻译团队和技术能力,近3年内有类似普法类、公文类藏文翻译经验者优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七)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应协助组织完成验收工作。验收标准为:译文内容准确完整、法言法语规范、无错译漏译,符合宣传册排版适配要求。如因供应商原因未通过验收,供应商须采取相关措施,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验收标准按公告及合同要求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5月14日报送报名资料及报价单。
地点:林周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216
联系人:平措拉吉,联系方式:6125316
(二)报名要求
参加采购的企业及供应商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
4.开户许可证;
5.无欠税证明;
6.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说明;
7.非联合体、无分包转包承诺书;
8.翻译人员藏语言文字相关专业学历证明或翻译资格证书;
9.近3年内类似翻译项目业绩材料(如有);
10.试译文稿(随报价材料一并提交);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逾期递交、未密封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含未按千字单价报价、千字单价超过351.44元上限)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请装订成册,一正两副。
四、评审方法
(一)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报价文件完整性进行审查,不符合者不进入后续评审。
(二)试译质量审核:由县编译局及拉萨市中院研究室对通过审查的供应商提交的试译文稿进行审核,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在试译合格的供应商中,以满足采购需求且千字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五、验收与付款
(一)全部翻译定稿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翻译字数(以千字计)×成交千字单价结算,一次性支付翻译服务费。
(二)验收标准:译文内容准确完整、法言法语规范、无错译漏译,符合宣传册排版适配要求。
六、后续合作意向
本次采购成交供应商,在圆满履行合同且译文质量经我方评审为优良的,将优先确定为我单位2026-2027年度藏文翻译定点服务单位。服务期内,本院同类普法宣传资料及日常公文藏文翻译需求(单次翻译量在五千字以下的零星项目),在价格不高于本次成交千字单价的前提下,可直接与该供应商按本次成交单价结算,不再另行询价。定点服务期限为自本次合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林周县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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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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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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