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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佚名 危废产业化视角
*开通会员可解锁*,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3天内连续出具两份核准批复,先后同意“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飞灰资源化项目”与“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飞灰资源化项目”建设。
两个项目均采用“水洗+低温热解+水处理+蒸发分盐”核心工艺,合计年处置飞灰4.4万吨,总投资达24829.13万元,标志着浦东飞灰资源化处置进入规模化落地阶段,为上海实现垃圾焚烧飞灰“零填埋”目标奠定基础。
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 |
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 |
|
建设主体 |
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 |
项目选址 |
依托海滨生活垃圾焚烧厂现有厂区 |
浦东新区曹路镇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厂区内(就地改造) |
处理规模 |
3.3万吨/年飞灰处置线 |
1.1万吨/年飞灰处置线 |
核心工艺 |
水洗+低温热解+水处理+MVR分盐系统 |
水洗+低温热解+水处理+蒸发分盐系统 |
产品 |
产出氯化钾、氯化钠,解毒飞灰资源化利用,废水零外排 |
同海滨项目 |
总投资 |
16616.56万元,企业自筹 |
8212.57万元,企业自筹 |
核准文件 |
沪浦发改城核〔2025〕38号 |
沪浦发改城核〔2025〕39号 |
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分别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飞灰资源化项目。
工艺路线采用“水洗+低温热解+水处理+蒸发分盐”工艺,实现飞灰减量化、二噁英削减、重金属污染控制,同时将飞灰转化为工业盐、工业氯化钾资源化利用。
审批方式:两个项目为同类项目,建设单位申请打捆审批,符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打捆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要求。
类别 |
黎明项目要求 |
海滨项目要求 |
废水 |
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纳管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纳管至上海海滨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
废气 |
废气经现有垃圾焚烧系统+“SNCR+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湿式洗涤塔+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60米排气筒排放;*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执行《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768-2025) |
废气经现有垃圾焚烧系统+“SNCR脱硝+多级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湿法脱酸+换热器+SCR脱硝”处理,通过74米排气筒排放;*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执行DB31/768-2025标准 |
固废 |
解毒飞灰抽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134-2020)则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否则按危废处置 |
同黎明项目要求 |
噪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要求 |
西厂界执行4类区、其他厂界执行2类区要求 |
环境管理 |
落实“三同时”制度,定期监测飞灰中可溶性氯、重金属、二噁英等指标,公开环境信息 |
同黎明项目要求 |
(信息来源:网络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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