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5年度变电设备(含电缆)第二次补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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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北京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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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

2025年度变电设备(含电缆)

第二次补充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0711-25OTL136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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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本次预审结果有效期为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此期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相应物资类别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此,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2025年度变电设备(含电缆)资格预审后,开展的第二次补充资格预审项目。对于在年度资格预审或补充资格预审项目中合格的物资类别,申请人在后续补充资格预审项目中如仍提交了相关申请文件,相关文件不作评审。

招标人鼓励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前先参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活动(以下简称“资质能力核实”)。参加资质能力核实,有助于申请人向招标人全面、客观、准确反映自身资质、业绩及能力等情况,并简化申请文件、减轻投标负担;利于招标人对申请人进行公平、公正、高效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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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资格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其申请信息真实性和是否具有所申请物资类别的生产能力进行核实:

(1)经核实不具备申请物资类别所需生产能力的,将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

(2)经核实具备申请物资类别所需生产能力,但核实未予认可的信息数据,将不作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项目变电设备(含电缆)招标采购评标依据;

(3)针对已在前期招标人组织的资质能力核实工作中发现不具备申请物资类别生产能力的申请人,如未参加2025年度资格预审及第一次补充资格预审或未在2025年度资格预审及第一次补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对应品类整改资料的,参与本次资格预审前应完成相关问题整改。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对应品类的整改完成承诺书、资质能力信息核实反馈单及整改报告(如提交对应品类的相关整改资料,本次资格预审将作否决处理)。招标人将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再次组织补充核实,根据补充核实结果对应下发资格预审通知书。在本年度资格预审周期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的后续预审项目中,将不再接受该申请人对应品类的补充资格预审申请,如仍提交了申请文件,相关文件不作评审。

(4)针对参加2025年度资格预审前经招标人核实不具备申请物资类别生产能力的申请人,如已在2025年度资格预审或第一次补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了对应品类的整改资料,但经再次核实仍不具备相关生产能力的,根据2025年度资格预审项目公告1.5(3)款规定,本次资格预审及本年度资格预审周期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不再接受该申请人对应品类的补充资格预审申请,如仍提交了申请文件,相关文件不作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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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289:00。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本次预审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文件。

申请文件递交(提交)时间:所有申请文件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电子申请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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