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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咸发改价费〔2021〕221号,以下简称《细则》)即将执行期满,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继续实施的公告》,结合咸阳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为确保相关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拟继续执行《细则》,并在维持现行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及停车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不变的基础上,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对《细则》进一步优化完善。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65号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712000)。来信请注明“《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ysfgwjghsfglk@shaanxi.gov.cn。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咸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
咸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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