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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和《剑川县人民医院询价采购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所需的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剑川县人民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仪采购
2、采购方式:询价
3、采购内容:新生儿听力筛查仪1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新,原装生产并从正规渠道进货,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检测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
4、供应商资格审查及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的供应商。
5、请各供应商报价按照报价表格式填写,并附技术部分响应情况表,报价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要求有报价及服务承诺。
6、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整(北京时间);提供报价表、服务承诺、投标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及所投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装订成册打印后加盖单位和法人印章,并注明交货时间、联系人和电话。(密封邮寄或送至剑川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杨老师,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投标)收件人名称:剑川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地址:云南省剑川县金华镇剑湖路3号,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7、定标: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满足采购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
8、中标通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4:00,未中标的不另行通知,也不做解释。
9、交货地点:剑川县人民医院。
10、采购预算价:6.2万,质保期:不少于1年。
11、发函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剑川县人民医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
剑川县人民医院新生儿听力筛查仪询价采购公告附件.doc
文 图:总务科
初 审:宣传办
复 审:杨宝全
终 审:杨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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