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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连江第三中学委托对“福建省连江第三中学校服采购项目”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现就方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福建省连江第三中学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连江第三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1-1 |
福建省连江第三中学校服采购项目 |
夏装 |
502套 |
100元/套 |
1-2 |
春秋装 |
502套 |
150元/套 |
2、因考虑校园校服文化传承因素,本校校服现有款式不变,但可对面料进行变动及小范围内的功能性提升。校服款式参考图片详见附件。
3、校服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参与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参与资格。
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手续,请供应商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参与方案征集的项目名称)编辑完整后一并发送至我司邮箱hdzb2018@126.com。
五、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一)方案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B幢401单元)。
(二)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内容必须包含完整准确的产品信息(品牌、规格)、工艺、面料、详细的技术参数、数量、预算单价和总价、售后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质保期、维保方案等)等信息。
2、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
3、采购方案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关键词或内容条款。
(三)所需递交材料
1、资质条件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法人授权书原件(递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1.3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2、方案内容
(四)供应商递交材料的要求:
1、纸质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统一用A4纸打印,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与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一份(储存于电子U盘中,且不设密码可编辑的Word版本,并在U盘外黏贴标签注明单位名称)。
2、除供应商提交的方案正本外,副本封面和内容都不得体现供应商的名称或可以判定供应商信息的内容,如方案中有涉及到的截图需隐去。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不符此条款要求,将不作为候选方案。
3、封装要求:
(1)正本与电子文档单独装袋密封,袋子封面上须注明“方案正本”,正本中除了方案内容外,还应将资质条件装订入正本,并加盖公章(逐页盖章或加盖落款章及骑缝章)。
(2)所有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包装外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编制时间”,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副本不得含有资质条件提交的相关资料,且方案内容中不得有体现单位名称的信息,或可以判定供应商信息的内容,如方案中有涉及到的截图需隐去。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不符此条款要求,将不作为候选方案。开始评审前采购人将对方案副本统一进行编号。
(五)评选方法
1、满足具体要求条件且按时送达的为有效应征方案。
2、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的方案由招标代理机构协助采购人抽取三位评审专家进行评审,选取一个最佳有效方案作为后期招标采购参考,采购人有权对方案内容进行调整。最低应征价格不作为中选的保证。
3、若没有供应商递交方案的或递交方案不足三家的,此次方案征集项目终止,由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征集方案公告。
(六)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2、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3、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4、方案副本有单位名称,有任何记号的;
5、应征方案的产品规格不满足本公告要求的;
6、应征方案价格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7、属抄袭作品的。
(七)附则
1、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所有参加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及电子材料在评审后不退回。方案征集需保证递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2、本次方案征集中选方案不完全作为正式公开招标时所发布的方案,各供应商参与方案征集即视为知悉并同意此项事宜。
五、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福建省连江第三中学
地址:福州市连江县丹阳镇坑口巷14号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林学秀
征集代理机构:福建华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B幢401单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陈奇斌、程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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