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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城发集团
浠水县南门口菜场片区商铺
公开招租公告
为优化社区商业配套,提升南门口菜场片区商业活力,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浠水城发集团下属子公司浠水县吉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浠水县南门口菜场片区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商铺基本概况
商铺坐落于浠水县宪司坳街原南门口菜场核心地段,临街而立,地处浠水县博物馆与网红映水桥正对面,为两层临街商业建筑。其中,一层设有11个经营档位,建筑面积703㎡;二层整体招租,建筑面积为1100㎡。
商铺周边社区成熟、客流稳定,教育、政务、医疗等配套资源完善,商业氛围浓厚,区位优势突出,适合多元化社区商业经营业态,可广泛满足各类社区商业的运营需求。
二、招租商铺出租明细
三、商铺招租细则
1.租赁方式:一层按档位出租,二层整体出租,承租人可自行选择。
2.租赁用途:仅限商业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划设计用途,适配连锁药店、品牌生鲜超市、美容美体美发、轻食、烘焙甜品、便民生活服务等业态,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3.租赁费用:租金单价、物业费、支付方式等另行协商,以实际测量面积或产权载明面积为准。
4.装修管理:装修方案须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合同期满或因法定/约定事由收回房屋时,装修附着物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主张装修补偿。
5.经营要求:承租人须合法合规经营,保障商品与服务安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以租赁资产从事融资、担保等活动。
6.退出机制:租赁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原因收回使用权时,承租人应按期腾空房屋,结清相关费用,无条件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
四、承租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其他组织,具备相应经营能力与资质。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有相关商业运营经验、品牌连锁经营者优先。
4.同意本公告约定及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五、公告公示期、报名方式及地点
1.公告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到期无人报名则公告持续有效,直至承租人确定。
2.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
3.报名地点:浠水县清泉镇云路路1号玉龙小区B区大门旁
六、联系方式
招商咨询热线:
张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徐女士:*开通会员可解锁*
欢迎有意者实地考察、洽谈合作!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浠水县吉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浠水县吉原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总 编 审:陈立
编 审:范侃侃
编 辑: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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