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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工业企业
设备类技术改造
DEVELOPMENT TREND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现将《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
为鼓励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市场竞争力,拉动社会有效投资,促进中小企业稳步发展。依据《陕西省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4〕44号),现将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中小技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重点和支持方式
中小技改项目主要支持中小工业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开展的设备类技术改造。支持的设备类技术改造,以企业为提升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升节能环保能力等购置的关键、核心或成套设备为主;购置技术水平没有明显提升的设备和一般性生产资料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一)支持中小工业企业淘汰老旧设备,购置先进的、适用的设备,提升装备水平的技术改造。
(二)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为推进智能化改造,应用新一代技术,采用具有“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特征的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技术改造。
(三)支持中小工业企业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降碳、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的绿色低碳循环技术改造,以及中小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进行的技术改造。
中小技改项目主要采取奖补的支持方式。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法注册满2年以上(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中小工业企业;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技术、工艺水平先进,且须符合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设备需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购置,设备购置时间主要以发票时间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与设备购置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间隔时间不超过2年。
申报资料
(一)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书;
(二)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三)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申请表;
(四)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申报单位和项目简介,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性质、上年度销售收入、利税、职工人数、总资产、负债率、技术装备水平、在全国或全省行业地位、优势等内容);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期、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技术工艺水平、设备购置〈附清单〉等;购置设备的用途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作用;项目投资完成及形象进度情况;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的产品产量和新增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等;项目社会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新增就业人数、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项目特点及行业优势等情况(2000字以内);
(六)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且已赋码);企业*开通会员可解锁*末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需加盖企业公章);
(八)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已投入资金凭证汇总表和已投入资金凭证(包括购买设备合同、购买设备发票、银行转账凭证、银行流水单等相关手续复印件。进口设备还需提供报关单、海关完税凭证及贸易合同等相关资料);非标自制类设备,提供设备制造情况说明(包括自制设备所需原材料和相关配套设备清单及数量)、设备构造示意图及原材料等购置发票和清单;
(九)信用中国(陕西)网站(http://credit.shaanxi.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十)申报单位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所提供的发票查验,并将查验结果(截图)与发票复印件正反面一一对应装订);
(十一)营业收入大于或等于4亿元的企业,提供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上年度和证明开具日上月末);
(十二)企业购置的关键、核心或成套设备彩色图片5-8张,并在图片下方标注设备名称;
(十三)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实地核查验收表;
(十四)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填报);
(十五)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料,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纸质申请书按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统一使用A4纸双面胶印简装,封面加盖公章,书脊处标明“中小技改项目-XX市(区)-XX县(区)-XX单位-XX项目”,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
(二)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上报至市(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汇总并以文件形式(将项目汇总表、项目资料作为附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上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服务处(一式2份)和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一式1份),同时提供文件及汇总表电子版。
(三)申报单位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https://61.185.253.156:9080/xxpt/,”在线填报相关信息。①注册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后进入2025年选择“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申报类别项目。②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后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中选择“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填报。县、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公开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要充分认识项目申报、推荐和审核工作的严肃性,规范开展项目审核及推荐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审核水平和审核质量,尤其要对符合要求的设备类固定资产投资额等重要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验收,对项目真实性和推荐上报内容负责。
(二)设备购置金额的认定,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要互为佐证,企业购置设备的实际付款应达到30%(含)以上。实际付款80%(含)以上,设备购置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实际付款30%(含)至80%,设备购置金额以实际付款金额为准。申报单位所申报项目的设备应产权明晰,原则上产权应归属申报单位。
(三)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中央和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请按照要求时间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报送中小工业企业设备类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五)申报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中午12:00前
(六)纸质版资料一式5份加盖公章,电子版资料(纸质盖章版PDF扫描件和Excel/Word格式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biany@xdz.gov.cn。
有意向的企业可电话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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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西安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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