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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盘锦市光荣院消防避难间改建项目
采购单位:盘锦市光荣院
项目地点:盘锦市光荣院三楼西侧电梯前室。
项目目标:构建一个满足规范要求、功能完备的消防安全避难间。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背景
按照市消防安全专项督导工作要求,切实提升我院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现计划在三楼西侧电梯前室(面积约24平方米)构建符合规范要求的避难间。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合规性、经济性及工程质量,特采用比价方式公开征集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结构分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隔墙及不低于2小时的楼板进行分隔,面积约12平方米。
防火门窗:安装甲级防火门一樘(面积约2.987㎡);安装乙级防火窗一扇(面积约2.392㎡)。
防排烟系统:设置有效开启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自然排烟窗。
无障碍改造:铺设防滑地胶(约24㎡)并安装局部安全扶手。
结构加固:针对开设门窗洞等进行必要的结构加固处理。
应急设施: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系统一套。
配备便携式应急电源一台。安装承重150kg的轮椅墙面固定装置两组。配备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10个。配备6L水基型灭火器2具。配备应急工具箱一套(内含手电、电池、扩音器、保温毯等)。具体事宜可现场踏勘。
三、项目总造价:366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相关资质。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类似消防工程或特殊场所装修工程经验者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需提交的材料
参与比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价明细表(需详细列出各项材料、人工、管理等费用)。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施工方案或技术建议书。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6.服务承诺书。
六、比价办法
采购单位将组建比价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资质、技术方案、业绩、信誉及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一名中选供应商。评审标准将重点考量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及性价比。
七、公示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盘锦市光荣院
地址:盘锦市光荣院(盘锦市大洼区芳草路三十里村民政福利中心市光荣院)
联系人:贾宝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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