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深圳区域分中心-清洁能源公司广东及广西地区吊装设备租赁专有协议-2026年3月第38批次1个采办包20260318
发布时间:
2026-03-18
发布于
天津滨海新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正文: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深圳区域分中心-清洁能源公司广东及广西地区吊装设备租赁专有协议-*开通会员可解锁*第38批次1个采办包2026031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清洁能源公司广东及广西地区吊装设备租赁专有协议

采购技术要求书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业绩要求

(1) Ø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吊装设备服务类已完成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年度协议累计执行金额≥3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 Ø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财务报表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https://bid.cnooc.com.cn/)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他事项不受理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高日飞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gaorf@cnooc.com.cn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深圳区域中心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