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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惠州石化高碳醇项目磁力泵开工备件采购)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惠州石化高碳醇项目磁力泵开工备件采购 |
(详见附件)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资格及资质要求:(1)供应商性质:投标人如是明令禁止使用的供应商,则直接否定。(包含但不限于:失信、海油人员任职、违规处罚等名单中明令禁止使用的供应商),如提供的投标材料中有虚假信息,则直接否定。(2)注册年限: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如注册不满三年,则直接否定。(3)投标人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具有至少1个磁力泵备件的供货业绩:其中1台磁力泵满足流量大于等于16m3/h、扬程大于等于260m的技术要求;另外1台磁力泵满足流量大于等于200 m3/h、扬程大于等于160m、功率大于等于220kW的技术要求;2台磁力泵可在一个合同中体现,也可通过多个合同共同体现。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方名称、货物名称(磁力泵备件)等。到货验收材料应为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出厂证明或结算发票(提供收货单据或验收单或入库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出厂证明的到货验收材料应有用户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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