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珠海重工-水密隔板封头制作服务
发布时间:
2026-04-15
发布于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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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工程-海工(珠海)重工有限公司-水密隔板封头加工制作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海油工程-海工(珠海)重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服务-水密隔板封头加工制作

(海油工程-海工(珠海)重工有限公司-生产运营中心-服务-水密隔板封头加工制作,工作范围与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水密隔板封头加工制作分包年度协议工作范围与技术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二、业绩要求
(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或协议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个合同(或协议)的水密隔板或封头类相关金属制品加工服务完工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 服务类:a)合同复印件和 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和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和服务内容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甲方签署或盖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完工确认单”或“完工报告”或“结算单”或“工作量确认单”、或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可以体现该合同信息或合同编号或金额等)、或其他甲方签署或盖章的完工证明文件)。(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原件备查
三、管理人员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至少包括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甲方现场联络人,同时还需提供人员身份证扫描件。以上管理人员须为申请单位自有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含当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人员社保要求:上述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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