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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防爆检测检验及综合技术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服务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天津院防爆检测检验及综合技术服务专有协议 |
服务地点:中国天津或甲方指定的其它地区; 服务内容和范围: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行服事业部每年为甲方提供防爆检测检验、理化分析、认证、咨询、防爆试验室及数字化等技术服务,近年来,随着集团公司增储上产及外部市场开拓,事业部相关技术服务作业量同步大幅增加,公司现有人员无法满足业务发展带来的工作量上涨,因此计划外协相关技术服务,以满足作业高峰期的需求,为甲方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2026年8月-9月 |
1、 投标人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具有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以下几种服务业绩之一:a)防爆电气技术服务;或b)数字化服务;或c)认证技术服务;或d)理化分析服务,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业绩合同和 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招标人保留现场核查权利。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梁振东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liangzhd4@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其他事项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
*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2:00: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