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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本部生产经营综合服务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气电集团东北分公司生产经营综合服务 |
东北分公司本部生产经营综合服务,采购范围包含:为东北分公示员工提供工作日三餐的配餐服务,确保员工饮食健康、营养均衡;负责公司员工因公外出日常车辆驾驶服务,确保安全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负责前台接待和会议服务,做好快递、信件往来登记及报刊杂志的发放、日常消耗品的管理等工作,确保服务协调及安全管理到位;负责对东北分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日常清洁和维护,确保办公区整洁卫生。服务期限为36个月。以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个日历年为一个合同年度,依次为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在每一年度合同期届满前30天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履约评价,经评价合格且甲方有需要,双方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每年度以此类推。如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条件的后勤服务或物业服务业绩:1)业绩中的服务内容包括以下内容中的其中一项或多项:食堂配餐服务;保洁服务;司机或车辆驾驶服务。 (2)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描述页等合同关键页。 (3)未提交上述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未在系统中领取采购文件。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 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 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 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 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
反馈资料包括不限于:1.意向确认书;2.公司简介;3.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业绩等。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