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五五”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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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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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十五五”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

5月27日,浙江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十五五”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商务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浙江省“十五五”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十五五”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十四五”以来,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在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等方面发挥了支撑性作用,为全省经济稳进向好、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部委、省级厅局出台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全力服务“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的战略目标,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26年至2030年。

一、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领域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始终不渝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紧扣生态文明和“创新浙江”建设主题,聚力推动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为行业催生高水平新质生产力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发展基础

截至2025年底,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86.39%,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第二位;预拌混凝土供应量2.63亿立方米,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位;预拌砂浆产量1327万吨,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四位。“十四五”规划目标基本完成。

1.管理机制持续优化,部门合力不断增强省委省政府将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纳入“美丽浙江”“平安浙江”建设考核体系,全省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持续完善。省级相关部门合力推动系统性工作,商务、发改等多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等多跨协同管理。各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紧扣发展主题,发挥区域优势推动发展。金华、台州、温州等地政府牵头、部门协同,开展违规搅拌站点清理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2.政策标准充实完善,规范发展有效实施省人大对《条例》进行第三次修订。省级相关部门出台《关于推动浙江省预拌砂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10多项政策;市县层面,衢州、苍南等地政府出台散装水泥等规范性文件,拓展了政策覆盖面。牵头起草全国行业标准4个,推广实施地方标准8个,编制生产企业规范建设与绿色生产指引2个,提升了行业规范发展软实力。

3.清洁生产巩固拓展,绿色转型步伐加快借中央环保督察契机,围绕扬尘污染、废水废渣利用等重点,推进第二轮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截至2025年底,全省有预拌混凝土创新中心37家、达标企业467家,预拌砂浆清洁生产改造提升基本全覆盖,逐步构建起省、市、县三级多部门协同推进行业清洁生产新格局。台州市出台全国首个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管理地方标准。新能源专用车辆加快推广,湖州市政府、协会、部门多方协作,全市整体更新达500辆,居全省前列。与浙江大学合作形成全国散装水泥领域首个碳减排模型。

4.安全生产根基夯实,数智治理效能增强按照“平安浙江”建设要求,加快推动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三次迭代,依托IRS平台与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对专用车辆全过程监管和对重点违规违法行为的有力约束。专用车辆安全运行实现全流程闭环管控,动态安全监测水平和行业安全生产根基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十四五”期间,全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百万吨运输量死亡人数年均下降近16个百分点。

5.为企服务机制优化,行业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建立有问必答机制,建立滚动台账,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个案难题。通过技术服务进企业、办培训班、开展技能竞赛,锻炼青年英才,优化人才梯队。每年举办散装水泥行业产需对接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解决行业要素制约,推动企业转型,将服务效能转化为行业发展内生动力。

6.智能化转型初显成效,新质生产力稳步催生全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全面推广运用,逐步打造成综合性数字化平台。地市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手段不断创新,杭州市推出专用车辆驾驶员线上培训和车辆出行“电子通行证”,实现货运车辆全流程管理;宁波市“甬砼码”系统搭建8个特色应用场景,基本实现全市生产和使用项目数字监管全覆盖,“甬砼运”调度系统破解企业车辆协同难题,“砼算云”平台扩容AI数据库提升生产质效。企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全部安装智能化生产、调度系统,部分企业探索AI技术在监控混凝土配比、搅拌质量等场景的应用。

(二)主要问题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等长期向好支撑条件充分,但在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时期,散装水泥绿色产业发展也面临新挑战,主要有:

1.传统需求萎缩加剧。一方面我省房地产市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正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发展步调放缓,压力传导至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产业。另一方面,一大批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新产品、新工艺得到普及,挤压传统建材市场空间。散装水泥及其预拌产品在外部环境的一“压”一“挤”作用下,市场需求量下行趋势明显。

2.行业结构性矛盾突出。行业企业产品发展不充分,主要产能集中在低端产品供应,中高端供给相对不足,市场的多层次、个性化、高品质需求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满足。全省区域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本地需求不大,但产能过大,陷入资源错配的尴尬局面。

3.企业风险隐患较多。行业高标准市场体系还不健全,低水平恶性竞争问题严重,企业大多处于微利或亏损经营状态,应收款居高不下;企业创新思维和动能不足,产品单一,同质化竞争严重;传统生产工艺改造难,清洁生产带来的效益短期很难显现。

(三)发展趋势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全国经济建设重点要在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等方面进行突破,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要主动适应这一历史定位,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要围绕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三大核心全力推进。

1.绿色低碳成为硬指标国家“双碳”目标下,建材行业是减排重点领域。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通知(财库〔2024〕36号),明确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我省杭州、宁波等5个市实施该政策,将旧城改造等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纳入覆盖范围,同时明确绿色建材刚性采购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细化采购标准,要求“必选类”建材全用绿色产品,“可选类”绿色建材选用种类不低于40%。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行动方案,要求水泥企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实现全流程超低排放。

2.智能化转型是必答题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是确保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完整产业体系优势的战略部署。为适应产业发展新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形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目录》将具备消纳工业和城市固废能力的绿色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纳入鼓励类。针对建材行业能耗高、排放多等难题,引入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智能化技术,可优化生产流程、降低资源消耗,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安全高质量发展转型,培育新质生产力,也是抢占建筑业未来科技高地的战略选择。

3.融合拓维激发新动能融合化发展是拓展边界、提升价值、增强韧性的关键,也是丰富产品供给、培育新业态、形成新优势的必然选择。产业融合化发展包括产业链延伸、功能拓展等,能打破产业边界,实现资源优化和效率提升,促进产业交叉渗透和集成创新。具体表现为:一是纵向融合,按产业链分工,向上拓展砂石骨料加工以确保原材料供应、降低成本,向下链动生产性服务业以保障施工质量、开拓市场,还可建产业园集聚企业形成协同效应;二是横向融合,巩固传统产品生产,拓展产品功能,构建新供给体系;三是区域协同,打破区划限制,联合打造跨区域供应模式,实现信息互通、服务共享、供应联动,避免同质竞争,形成优势互补格局,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绿色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行业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实现企业智能化转型赋能、绿色化发展引领、融合化拓展增效为主攻方向,通过省市县联动、政企协聚力,全力推进我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散装水泥产业绿色健康发展,为率先实现“生动图景”贡献行业新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水泥散装率争取达到88%;散装水泥中转量、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的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混凝土、砂浆“禁现”工作力争延伸到域内所有县城和重点集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60%和32%;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创新驱动作用明显增强,预拌混凝土在能源、交通、水利等领域的应用突破技术壁垒,预拌砂浆产品满足家装市场需求;行业安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指标保持在较低区间。行业清洁化生产巩固提升,新能源专用车占比达到40%以上,光伏、储能、AI实时监测调配等一批清洁生产技术得到推广运用。

到2035年,水泥散装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90%),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智能化和绿色转型全面实现。

(三)指标体系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2025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基础性

指标

水泥散装率(%)

86.39

88.00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供应量(亿立方米)

2.63

3.00

预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52.53

60.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供应量(万吨)

1327

1900

预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23.85

32.00

约束性

清洁生产

培育绿色预拌

混凝土搅拌站(个)

300

约束性

培育绿色预拌砂浆企业(个)

1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占比(%)

15.00

40.00

约束性

农村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

农村预拌混凝土使用比例(%)

55.00

65.00

预期性

砂浆进家装

家装预拌砂浆使用量(万吨)

50

200

预期性

安全生产

生产企业加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

比例(%)

100.00

100.00

预期性

专用车辆百万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运输量死亡率(%)

0.075

0.045

预期性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86.50

86.80

87.20

87.60

88.00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52.50

54.00

56.00

58.00

60.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26.00

27.50

29.00

30.50

32.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占比(%)

17

20

25

32

4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市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地区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杭州

8988

8988

8988

8988

8988

宁波

8000

7800

7600

7400

7200

温州

7192

7192

7192

7192

7192

湖州

4155

4155

4155

4155

4155

嘉兴

4560

4650

4740

4740

4740

绍兴

3455

3455

3455

3455

3455

金华

5322

5322

5322

5322

5322

衢州

1720

1720

1720

1810

1810

舟山

1260

1260

1260

1260

1260

台州

4448

4448

4448

4448

4448

丽水

1715

1715

1715

1715

1715

全省

51065

50955

50845

50735

50535

“十五五”各市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地区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杭州

505

505

505

505

505

宁波

750

760

780

800

800

温州

788

788

788

788

788

湖州

485

485

485

485

485

嘉兴

530

530

530

530

530

绍兴

580

580

580

580

580

金华

680

680

680

680

680

衢州

180

180

180

180

240

舟山

235

235

235

235

235

台州

630

630

630

630

630

丽水

455

455

455

455

455

全省

5818

5828

5848

5868

5928

三、重点任务

(一)规划管理提档,完善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1.强化项目规划管理和引导。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关于“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有利环保”的要求,各级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本地区散装水泥中转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规划布局工作。“十五五”期间,全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原则上保持“十四五”末水平。确需新增产能的,应符合本地区现有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达到60%、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达到40%基准线的要求。需要调整规划布点的,按减一增一原则,可在达到基准线的设区市或县(市、区)范围内等量置换,杜绝批小建大。市县级新增产能必须严格遵循当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设区市调整规划布点和新增产能应及时报备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要加强信息互通,定期向相关部门抄告本地区符合规划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产能利用率等情况。

2.优化散装水泥现代流通体系。优化散装水泥中转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宁波、温州、台州、舟山等无水泥生产地区要引导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点合理布局,在偏远山区、海岛以“确保质量、方便使用”为原则,合理布点散装水泥农村中转配送站。水泥中转企业要运用供应链管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散装水泥海铁、公铁联运,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规范散装水泥中转库管理,禁止各类销售、储运、运输企业在中转库包装散装水泥。加快《散装水泥螺旋卸船机》《散装水泥中转站成套装备技术要求》等全国行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3.促进预拌混凝土拓展扩维。鼓励以兼并重组、股份合作、减量置换等方式,适当提高生产集中度。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在同等质量、同等造价、同等保障能力的前提下,鼓励采购30公里范围内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自建临时搅拌站的,严格按照《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加大预拌砂浆推广力度。严格依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行为。着力提高预拌砂浆智能化、机械化施工水平,主动适应智能建造新业态,探索预拌砂浆智能施工专业服务体系。积极研究城市更新新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场景。研究限制黄沙、水泥进城区政策出台的可行性,各县(市、区)创新开展预拌砂浆进家装示范小区建设,不断扩大预拌砂浆市场占有率。鼓励发展预拌砂浆运输、使用机具第三方运维服务新模式。

(二)清洁生产提级,完善产业绿色化转型体系

1.提升清洁化生产水平。加强对现有散装水泥中转、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提升改造,推广“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技术路径,重点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生产工艺,推动行业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逐步建立基于技术进步的清洁生产高效模式。推动企业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评定工作。推进行业(地方)标准的制订与实施,形成持续长效的清洁化生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浙江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规范建设与绿色升级指引》《浙江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规范建设与绿色生产指引》作用,引导企业规范建设和规范运行,梯度培育一批行业清洁生产标杆企业和领先企业。充分发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行业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的作用,加强对搅拌站的环境监管。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深入贯彻省美丽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6—2030年)》的要求,培育10家全国领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预拌企业,开发高“性碳比”产品。研究制定针对预拌产品使用大宗固废原料的质量控制指南和设计应用规范,破除市场壁垒和市场疑虑,进一步促进建筑垃圾和工业尾矿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有序推进机制砂产业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充分发挥清洁生产示范、创新中心辐射效应,推广复制清洁生产关键技术,减少能耗排放,提高工业固废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3.增强绿色流通带动效应。牢牢把握流通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分工协作、刺激消费增长等核心功能,以绿色流通链动产业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着力推动散装水泥生产与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对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自备运输车辆管理,有序发展第三方物流,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散装水泥运输管理和资源调配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在全省主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基地周边5公里范围内建设新能源车辆充换电设施,保障运输车辆能源补给;鼓励有条件地区出台车辆购置补贴、运营奖励、路权优先等配套政策,加快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到2030年,全省专用车辆新能源化达到40%以上。

4.优化科学统计评价体系。以“双碳”引领散装水泥领域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对标目标、结合实际,找准关键突破口和工作侧重点。落实《浙江省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调查制度》,加强散装水泥应用产业在工业总产值占比分析和贡献率研究。突出能耗及碳排放的监测水平和评价能力建设,逐步构建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谋划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产品碳足迹等政策制定。

(三)数字赋能提效,完善产业智能化升级体系

1.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步伐。重视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信息化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工作。引导行业企业开发应用全流程管理系统,整合生产、库存和订单数据,缩短决策周期。用工业互联网连接上下游企业,实现原材料采购与物流调度智能化。部署实时库存与价格同步平台,提升订单处理效率。应用智能识别技术检测产品质量,提高质量控制水平。

2.加强行业管理数字化技术创新。系统总结宁波“甬砼码”管理经验和基本做法,加快复制推广步伐,扩充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功能,构建全省行业具有纵深性、联动性、全面性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加快协同部署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工程应用等环节的基础数据库,生成应用系统,推动全链条数据贯通与动态监管目标的实现。

3.强化专用车辆安全运行监测。依托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加强行业企业专用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监测及综合风险分析预警,提升散装水泥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数智化水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四)营商环境提优,完善产业统一大市场体系

1.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对土地使用不符合用地政策、项目建设不符合规划、环保和清洁化生产达不到要求、无生产资质的生产项目,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应开展专项排查与分类处置,依法督促整改或依法取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和产品目录动态管理,定期发布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诚信企业正向清单。逐步构建原材料、外加剂、产品、试验室及清洁生产验收管理政策体系,营造规范透明、公平有序的统一大市场环境。

2.构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紧扣《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动沪苏浙皖四地散装水泥行业深化协同创新,着力打造市场统一开放、规则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环境保护联保共治,提升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3.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加强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耗限额及安全生产的常态化监管;强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配套“临时搅拌站”审批、建设、运营、拆除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行业协会发挥自律倡导职能;行业企业坚守质量底线,坚持诚信经营,保持理性,共同营造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

4.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依托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及统一大市场形成的坚实支撑,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赴市场潜力大、产能不足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鼓励优势装备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开展经贸合作,推动浙江标准、装备和服务“走出去”,全面提高行业对外贸易的质量与水平。主动对接参加亚洲混凝土世界博览会、上海砂浆技术与设备展览会等高能级展会,扩大浙江品牌技术、装备、产品的国际知晓度。

5.切实履行行业领域信用建设责任。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结合行业特点,构建涵盖质量履约、供应保障、环保达标等方面的信用综合评价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动其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企业融资信贷、行业评优评先等深度挂钩。对存在严重拖欠货款、合同违约等失信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构建“守信激励、失信受限”的行业环境,从源头规范交易行为,降低应收账款风险。

(五)品控能力提升,完善产业有效市场保供体系

1.规范原材料质量管理。加强源头管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使用的台账,加强外加剂的质量管理。

2.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相关职能部门采用定期或飞行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工程现场和企业产品的质量监督。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继续做好预拌砂浆质量抽检工作,研究分析生产和应用中存在的质量风险,做到应检尽检。

3.提升产品创新能力。鼓励行业企业加大技改、研发投入,强化技术储备,提高产品高端定制能力,以满足城市更新、乡村建设、特种工程等领域的新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规划推进过程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堡垒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散装水泥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依法开展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强化动态管理,努力提高规划实施的效果。开展规划年度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视评估情况进行动态修订和调整。鼓励公民、企业、社会组织为规划实施建言献策。

(二)集聚多方合力

各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工作协同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行业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动规划执行,发改、经信部门把好新建项目、技改项目审批关口,自然资源部门确保土地要素保障,商务部门着力提升行业流通、分配效率,市监、建设、生态环境、公安、交通部门协同护航行业质量、安全、环保高质量运行。

(三)推动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倍爱护省、市、县三级健全完善的散装水泥管理体系,稳定机构队伍,加强行业管理人才建设。各级行业管理机构及相关行业协会要紧密依托工会组织,加强职业培训,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挖掘和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充分挖掘省级专家库专家力量,鼓励专家传帮带,完善行业人才梯队建设。

(四)完善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促进散装水泥行业推广和应用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政策支撑力度呈现新高度。研究制定散装水泥行业生产、流通、使用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各地要出台行业引领性规章,重点支持相关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数字化改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下乡等工作。积极拓宽政策渠道,为行业企业纾困解难。建立错位经营和引导困难企业有序退出机制,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五)深化行业服务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的服务和支持。组织举办高层级培训,鼓励企业参加高能级展会交流活动,促进技术创新、资源共享和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开展行业调研,深入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和市场需求变化,为企业提供前瞻性的市场预测和发展建议。帮助企业争取各类支持政策。

(六)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开展“散装水泥宣传周”“安全生产活动月”等活动。充分利用行业媒体资源,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案例,倡导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丰富行业文化题材和载体,提升行业文化传播力、影响力。

附件

杭州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立足杭州市“十四五”期间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打下的坚实基础,紧扣“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与高质量发展主题,衔接省级规划目标,制定杭州市“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水平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业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水泥散装率稳定在88%以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分别力争突破50%和40%,产能结构更趋合理。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巩固提升,新能源专用车辆推广应用持续领先全省。智能制造和数字化监管深度应用,形成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化供应保障体系。展望2035年,全面实现行业发展与城市功能、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主要发展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88.90

89.20

89.60

90.00

90.40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50.60

51.60

52.60

53.60

55.6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35.00

36.00

37.00

38.00

40.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1000

1200

1400

1600

196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上城区

80

80

80

80

80

西湖区

640

640

640

640

640

萧山区

1970

1970

1970

1970

1970

余杭区

1782

1782

1782

1782

1782

临平区

660

660

660

660

660

钱塘区

876

876

876

876

876

富阳区

1040

1040

1040

1040

1040

临安区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桐庐县

330

330

330

330

330

淳安县

320

320

320

320

320

建德市

440

440

440

440

440

全市合计

9238

9238

9238

9238

9238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萧山区

30

30

30

30

30

临平区

30

30

30

30

30

钱塘区

30

30

30

30

30

富阳区

130

130

130

130

130

临安区

140

140

140

140

140

桐庐县

25

25

25

25

25

淳安县

30

30

30

30

30

建德市

90

90

90

90

90

全市合计

505

505

505

505

505

三、任务举措

(一)强化全过程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出台并实施《杭州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构建从企业资质申报、生产运营到站点拆除的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严厉打击证照不全“黑站”,严格规范临时搅拌站审批与监管,规范其供应范围,利用车辆GPS数据追溯违规行为。协同生态环境部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等机制,加强对搅拌站的环境监管,形成部门联动、权责清晰的监管合力。

(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引领清洁生产。持续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通过政策引导与奖补结合,完成“十五五”推广目标。巩固清洁化生产改造成果,推动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达到绿色生产标准。对标绿色工厂建设要求,力争“十五五”培育全省领先的绿色生产标杆企业。

(三)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构建智慧行业。深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管理系统”应用,实现资源化产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流程数字化追溯与监管。推动行业智能制造,支持企业进行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力争到2030年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90%以上,培育3-5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整合现有监管平台,构建覆盖行业全要素的智慧管理平台。

(四)优化空间布局与产能结构,促进集约发展。严格落实《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布局实施方案》,引导产业布局与城市发展、区域需求相匹配。通过存量整合与结构性调整,将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总数优化至82家左右,提升产业集中度和产能利用率,避免恶性竞争。

(五)深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和技术体系,打通资源化产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渠道。建立稳定的资源化产品市场,推动行业向绿色、循环、低碳方向深度转型。

宁波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十五五”期间,全市地方建材产业规模保持稳定。到“十五五”末,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全面推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促进落后低效产能淘汰,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实现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稳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得到增强。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91.65

91.95

92.35

92.75

93.15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42.60

42.60

42.60

42.60

42.6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28.40

30.40

32.40

34.40

36.4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540

590

790

1015

127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海曙

800

780

760

740

720

江北

570

560

540

530

510

镇海

360

350

340

330

320

北仑

1200

1170

1150

1110

1080

鄞州

1320

1280

1260

1220

1200

奉化

870

850

820

800

780

余姚

850

830

800

790

760

慈溪

920

900

880

850

830

宁海

430

420

410

400

390

象山

350

340

330

325

310

前湾新区

330

320

310

305

300

全市合计

8000

7800

7600

7400

7200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海曙

200

205

210

210

210

江北

40

35

35

40

40

镇海

40

35

35

40

40

北仑

105

110

110

110

110

鄞州

70

70

75

75

75

奉化

50

50

50

50

50

余姚

70

70

75

75

75

慈溪

50

55

55

60

60

宁海

70

70

75

75

75

象山

25

25

25

25

25

前湾新区

30

35

35

40

40

全市合计

750

760

780

800

800

三、任务举措

(一)预拌混凝土发展

1.优化生产过程。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技术支持,扩大新技术示范应用范围,提高生产效率,推广智能生产管理系统、固废资源化利用等成熟技术,减少资源和能源消耗。优化生产流程,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新能源厂区机械设备和专用运输车辆,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2.促进行业升级拓展。加快先进技术与设备推广应用,提升生产效率和自动化水平。支持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技术创新联盟,构建“企业主导、产学研用协同”的创新机制。重点研发高标号高性能混凝土、特种混凝土、低碳混凝土等新型产品,满足多样化工程需求。鼓励通过兼并重组、减量置换等方式,适度提高产业集中度。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优先采购30公里范围内预拌混凝土产品,如需自建临时搅拌站的,应优先收购或租用30公里内现有合规搅拌站。

3.提升品控能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检,采取定期与飞行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工程现场及企业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原材料质量管理,加强源头管控,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托“甬砼码”在线监管平台,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质量全过程可追溯闭环管理,确保原材料检测、试件强度等数据真实、不可篡改,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4.加强行业管理。优化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持续推动“甬砼运”平台及“砼算云”技术迭代升级,从试点应用逐步扩展至全区域覆盖。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低价恶性竞争行为加强监管和引导规范,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加大跨部门监管协同力度,推动统一原材料质量抽检标准与频次,探索构建关键材料的全流程追溯体系,共同防范劣质材料流入市场。

(二)预拌砂浆发展

1.提升产品质量。加强砂浆的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鼓励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材料检测和产品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推进预拌砂浆在线监管子平台上线应用,构建从“生产源头”到“现场应用”的全链条、可追溯式数字监管体系。

2.培育骨干企业。支持砂浆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能够研发生产多种类型砂浆的综合性骨干企业。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鼓励研发高性能特种砂浆,共同推动行业发展。

3.提升监管效能。明确特种砂浆范围与标准,建立宁波市特种砂浆产品目录和技术标准,厘清监管边界。强化资质管理,在省级备案制度下,针对普通砂浆和特种砂浆的特点和技术门槛,加强现场审核,严把初审关。

4.加大推广应用。大力拓展预拌砂浆在装配式建筑、城市更新、特种工程及绿色建筑等领域的应用。针对极端环境、新型结构及智能建造需求,积极开发创新特种砂浆产品。通过强化技术研发与标准引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为建筑业绿色化、工业化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温州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十五五”期间,温州市散装水泥使用率稳定在82%以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水泥散装化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并巩固拓展行业清洁生产成果。到2030年,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45%和25%,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混凝土、砂浆“禁现”工作延伸到域内所有县城和重点集镇,确保两个预拌产业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创新驱动作用明显增强,预拌混凝土供应突破能源、交通、水利领域技术壁垒,预拌砂浆品类满足家装需求;继续深化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行业清洁化生产巩固提升,加快专用车辆新能源化更新,新能源车数量达到980辆。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散装水泥使用率(%)

82.10

82.20

82.30

82.40

82.50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42.00

41.00

42.00

43.00

45.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16.00

18.00

20.00

22.00

25.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200

280

380

550

98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鹿城区

625

625

625

625

625

龙湾区

1035

1035

1035

1035

1035

瓯海区

880

880

880

880

880

洞头区

70

70

70

70

70

乐清市

805

805

805

805

805

瑞安市

1285

1285

1285

1285

1285

永嘉县

490

490

490

490

490

平阳县

696

696

696

696

696

苍南县

200

200

200

200

200

文成县

90

90

90

90

90

泰顺县

70

70

70

70

70

龙港市

360

360

360

360

360

海经区

586

586

586

586

586

全市

7192

7192

7192

7192

7192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鹿城区

60

60

60

60

60

龙湾区

58

58

58

58

58

瓯海区

130

130

130

130

130

乐清市

90

90

90

90

90

瑞安市

155

155

155

155

155

永嘉县

50

50

50

50

50

平阳县

125

125

125

125

125

苍南县

30

30

30

30

30

泰顺县

30

30

30

30

30

龙港市

30

30

30

30

30

海经区

30

30

30

30

30

全市

788

788

788

788

788

三、任务举措

(一)全力提升产能利用率,优化产业布局结构

针对当前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数量偏多,产能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低等问题,实施“控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策略。严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新增,在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分别不足60%、40%的情况下,“十五五”期间原则上不予新增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组建区域性集团,推动各地中小站点整合,提高生产集中度和产能利用率。支持企业拓展海洋工程、轨道交通、水利设施等特种应用场景,开发海洋防腐混凝土、高强修复砂浆等高附加值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全域深化“禁现”政策,扩大预拌砂浆应用覆盖

在巩固城市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成果基础上,努力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范围全面延伸至所有县城、中心镇,推动龙港市研究出台“禁现”文件、乐清市更新“禁现”政策,加大力度开展“禁现”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使用预拌砂浆,并纳入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环节。加强“预拌砂浆进家装”宣传,推动新建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机械化喷涂等一体化施工模式,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度与接受度。

(三)严格规范临时搅拌站管理,强化全过程闭环监管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规定,不能满足“禁现”区域内现场搅拌情形的各类工程项目(含交通、水利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房建、市政项目等),不得设置临时搅拌站。满足现场搅拌情形可以设立临时搅拌站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报告属地发改部门,经属地发改部门检查、核实后,方可设置临时搅拌站。临时搅拌站只允许供应本建设工程项目,禁止对外供应、售卖。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应对临时搅拌站的运作、管理和拆除实施全过程监管,将临时搅拌站的拆除作为项目验收的前置条件。

(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行业碳达峰

推动散装水泥企业清洁生产向“精细化、常态化、智能化”迭代升级,对已改造企业开展“回头看”,重点提升粉尘、废水、噪声等环节的闭环治理水平。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鼓励行业企业探索建立行业碳排放核算体系,逐步实现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交付全过程的碳足迹追踪与管理。加快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新能源替代进程,针对当前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非营运”性质无法享受国家、省级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问题,积极推动一批符合条件的专用车辆变更为“营运”性质,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政策,显著降低更新成本,切实提升企业更换新能源车辆的积极性。力争到2030年,全市散装水泥专用新能源车辆达到980辆,大幅降低运输环节的碳排放量,助力实现行业碳达峰目标。

湖州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赋予湖州的重大使命,以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持续深化行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发展方向,打造符合湖州实际的三位一体散装水泥现代化特色产业发展体系,到2030年:水泥散装率稳定在92%,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61%和40%;行业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预拌混凝土供应突破能源、交通、水利领域技术壁垒,预拌砂浆品类满足家装需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以上;巩固拓展“十四五”行业清洁生产成果,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四星级以上绿色工厂达到30家,全市拥有新能源专用车辆650台。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92.36

92.66

93.06

93.46

93.86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53.00

55.00

57.00

59.00

61.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32.00

34.00

36.00

38.00

40.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550

580

600

620

65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吴兴区

560

560

560

560

560

南浔区

1020

1020

1020

1020

1020

德清县

1100

1100

1100

1100

1100

长兴县

545

545

545

545

545

安吉县

510

510

510

510

510

新区

360

360

360

360

360

长合区

60

60

60

60

60

全市合计

4155

4155

4155

4155

4155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吴兴区

90

90

90

90

90

南浔区

110

110

110

110

110

德清县

95

95

95

95

95

长兴县

100

100

100

100

100

安吉县

60

60

60

60

60

新区

30

30

30

30

30

全市合计

485

485

485

485

485

三、任务举措

(一)优化产能布局,加快预拌混凝土转型升级

1.合理规划布局。“十五五”期间,全市预拌混凝土产能保持“十四五”末水平,新增布点年设计产能不得低于60万立方米。产能利用率低于60%的区县,原则上不新建搅拌站,需要调整规划布点的,按减一增一原则等量置换。鼓励低效站点异地搬迁或兼并重组,防止内卷式扩张,维护良性竞争环境。

2.推动产业升级。支持企业升级装备与工艺,重点开发高标号、高性能混凝土,加快向绿色、低碳、循环型产业转变,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促进行业迈向中高端。

3.推进产品下乡。持续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健全农村供应服务体系,缓解局部产能过剩引发的恶性竞争。

(二)统筹谋划发展,稳步推进预拌砂浆多元化

1.精准调控产能。“十五五”期间,全市预拌砂浆产能保持“十四五”末水平。产能利用率不足40%的区县原则上不新增生产线。

2.推动产品多元化。鼓励发展适配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专用砂浆、石膏砂浆和防水砂浆等特种砂浆产品,推广利用工业废渣、建筑垃圾等再生原料。

3.强化宣传推广。通过多渠道宣传提升社会认知,扩大应用范围;创新开展预拌砂浆进家装示范小区建设,带动预拌砂浆普及。

4.增强行业信心。严格落实“禁现”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巩固砂浆行业健康发展基础。

(三)筑牢安全底线,全链条强化行业质量安全

1.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完善原材料检验、过程控制和出厂检测;持续开展试验室中期检查及抽检、“双随机”、飞行检查,依法处置问题企业。

2.加强专用车辆安全治理。确保所有运行的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接入“互联网+安全共治”平台,动态更新数据;强化驾驶员安全培训,新入职人员须100%持证上岗。

3.提升行业安全水平。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嘉兴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十五五”期间,嘉兴市散装水泥发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秉持“双碳”理念,推进全面绿色转型,确保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的主要指标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到2030年,全市水泥散装率达到93%;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供应量保持合理增长,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40%,“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拓展至市内所有县城及镇(街道);创新驱动效应显著增强,行业清洁化生产持续巩固,安全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新能源专用车辆占比力争达到40%。到2035年,全市水泥散装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散装水泥领域生产、流通、使用全周期实现智能化与绿色转型。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主要指标分年度目标

主要指标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92.80

93.43

93.43

93.43

93.44

93.55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64.60

64.70

64.70

65.10

68.10

70.1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35.30

35.30

35.30

36.00

38.00

40.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辆)

57

355

380

480

665

835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企业变动情况

南湖区

970

970

970

970

970

970

--

秀洲区

490

490

580

580

580

580

“秀洲南方”“南开”两公司技改新增产能

嘉善县

360

360

360

360

360

360

“银马”公司搬迁

平湖市

440

440

440

440

440

440

“三联”“开元”“中核二二”三公司异地迁建

海盐县

475

475

475

475

475

475

--

海宁市

750

660

660

660

660

660

“海宁南方公司”迁建,“海泰”与“远大”两公司重组后产能计90万方

桐乡市

840

840

840

930

930

930

含“钟大公司”搬迁扩大产能

嘉兴经开区

60

60

60

60

60

60

--

嘉兴港区

265

265

265

265

265

265

--

全市合计

4650

4560

4650

4740

4740

4740

--

注:全市预拌混凝土产能中,含已停产的浙江龙业建材有限公司、嘉兴固碳混凝土有限公司,合计产能240万立方米。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企业变动情况

南湖区

80

80

80

80

80

80

--

嘉善县

30

60

60

60

60

60

魏塘街道新增1个布点

平湖市

90

90

90

90

90

90

“腾飞”公司搬迁

海盐县

80

80

80

80

80

80

--

海宁市

60

60

60

60

60

60

--

桐乡市

160

160

160

160

160

160

--

全市合计

500

530

530

530

530

530

三、任务举措

(一)优化布局,着力构建行业可持续发展格局

1.完善行业准入制度。从行业标准、绿色生产、节能减排、市场监管、产能利用率等方面入手,完善行业准入门槛。预拌混凝土产能布局方面,县(市、区)产能利用率连续两年均超过75%,允许扩建或新建1个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并纳入规划,鼓励“减一增一”或者减少某企业产能、增加其他企业规划产能;预拌砂浆产能布局方面,县(市、区)产能利用率连续两年均超过60%,允许扩建或新建1个预拌砂浆项目,并纳入规划,鼓励“减一增一”或者减少某企业产能、增加其他企业规划产能,实现量的合理增长。

2.构建可持续发展格局。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新建迁建项目落地投产,加大技改力度,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努力构建“龙头企业引领、骨干企业强劲、全行业稳定”格局。

(二)苦练内功,更好提供符合升级趋势的产品和服务

1.创建生态友好企业。坚持“双碳”引领,滚动实施两个预拌产业清洁化生产改造三年行动,加紧专用车辆新能源化更新,推动企业从以“能”为中心向以“碳”为中心转变,全面实现绿色化转型。

2.实现企业质的有效提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引育、技术突破、标准创新、数智化升级,提升产品创新能力,预拌混凝土供应进一步向能源、交通、水利领域拓展,预拌砂浆品类满足家装需求,确保两个预拌产业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

(三)管服并重,合力构建多元协同行业生态系统

落实专用车辆驾驶员上岗培训,实现应培尽培,完善专用车辆安全监管平台信息。此句无错误。以数字化手段加强两个预拌产业产品质量管理。“双禁现”工作力争延伸到市内所有城区和集镇(街道)。优化行业服务,省市县联动做好供需对接。加强行业自律,贯彻国家两部委《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引导企业反“内卷”。

绍兴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绍兴市散装水泥发展与应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绍兴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创新、智能、绿色、安全为总体导向,推动全市散装水泥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期间,全市水泥散装率保持在86%以上;至2030年,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产能利用率分别提升至60%和30%以上,相关领域散装水泥使用量稳步增长,节能减排成效更为突出。持续推进行业清洁生产的迭代升级,推动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新能源更新,培育绿色低碳智能管理示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高专用车辆驾驶员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的成效,进一步强化专用车辆安全共同治理,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市散装水泥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加强绿色建材产品生产、应用、认证等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提升公众的绿色消费观念。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87.08

87.38

87.78

89.18

89.58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60.08

61.80

62.30

63.50

64.5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28.00

28.50

29.00

29.50

30.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230

270

340

450

545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越城区

250

250

250

250

250

柯桥区

735

735

735

735

735

上虞区

645

645

645

645

645

诸暨市

705

705

705

705

705

嵊州市

225

225

225

225

225

新昌县

220

220

220

220

220

滨海新区

675

675

675

675

675

全市合计

3455

3455

3455

3455

3455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 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越城区

100

100

100

100

100

柯桥区

110

110

110

110

110

上虞区

90

90

90

90

90

诸暨市

140

140

140

140

140

嵊州市

50

50

50

50

50

新昌县

40

40

40

40

40

滨海新区

50

50

50

50

50

全市合计

580

580

580

580

580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规划产能执行

坚持市场主导、规划引领、全市统筹,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应与建设规模相匹配,严控新增产能,全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总产能确保不突破省、市“十四五”约束性指标红线,避免低端重复建设。对确因市场建设或施工工艺需要新增或扩大产能(含特种)的实际需求,应全面建立公开透明、严谨规范的联合审查机制,经属地发改、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商务部门联合审查后综合确认。

1.预拌混凝土领域。“十五五”期间,绍兴市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应与建设规模相适配。鉴于现有产能基本可满足全市建设需求,原则上不再新增产能。倡导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建设工程就近采购商品混凝土企业的产品,或租赁其生产设备以生产混凝土。若确实因工程建设需求而建设临时搅拌站,需获取临时用地许可,在满足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之后,方可开展正常生产活动,并且所生产的混凝土不得对外销售。建设单位需承担临时搅拌站日常运营、安全、环保等全流程的监管职责,在项目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搅拌站。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及智能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创建行业示范企业,推动散装水泥领域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引导企业研发生产与装配式建筑施工、海绵城市建设等需求相匹配的产品,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市场需求。严格执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相关要求,鼓励采用国六及以上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运输混凝土产品,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2.预拌砂领域。绍兴市预拌砂浆发展工作,将持续秉持“以干混为主,湿拌谨慎发展”的原则。鉴于“十四五”期间全市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仅约30%,产能已呈现严重过剩的状况,“十五五”期间原则上不再新增产能。鼓励企业加速产品的转型与延伸,开展地铁、水利、能源、装配式建筑施工等领域专用砂浆的研发与生产工作。积极推广具备一定保温性能的地面砂浆,并推动石膏砂浆在房屋施工中的广泛应用。同时,持续推动绿色建材在家装领域的普及。通过实施兼并重组、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形成规模化发展;通过技术改造提升产能效能与产能利用率。“十五五”期间预拌砂浆的实际产量,将作为科学确定下一个五年规划中散装水泥产能发展目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推动清洁生产长效管理

强化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企业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管理,巩固迭代升级改造成果,鼓励企业加速绿色建材应用评定工作,构建并完善清洁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发挥《浙江省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规范建设和绿色(升级)指引》《浙江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规范建设和绿色(升级)指引》的作用,督促企业依规建设,规范生产运营。

(三)深化专用车辆源头治理

依托省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以及绍兴市两客一危一重“越安行”智能监控平台,强化对专用车辆安全行为的分析与研判,针对风险隐患及时予以警示提醒。强化驾驶人作为专用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依法组织开展技能与安全知识培训,着力增强驾驶人自主安全防御能力与突发情况处置能力。

金华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将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根本目的,坚持以省级规划为总纲,依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全力推动散装水泥发展应用产业的协调、绿色发展。至“十五五”末,水泥散装率达到71.50%,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70.00%和45.00%,新能源专用车辆占比达到20%。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70.00

70.30

70.70

71.10

71.50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66.00

67.00

68.00

69.00

70.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37.00

39.00

41.00

43.00

45.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260

320

500

680

835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婺城区

510

510

510

510

510

金东区

910

910

910

910

910

兰溪市

490

490

490

490

490

东阳市

720

720

720

720

720

义乌市

1180

1180

1180

1180

1180

永康市

382

382

382

382

382

浦江县

410

410

410

410

410

武义县

420

420

420

420

420

磐安县

180

180

180

180

180

开发区

120

120

120

120

120

全市合计

5322

5322

5322

5322

5322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婺城区

120

120

120

120

120

金东区

150

150

150

150

150

兰溪市

140

140

140

140

140

东阳市

60

60

60

60

60

义乌市

60

60

60

60

60

永康市

30

30

30

60

60

浦江县

60

60

60

60

60

武义县

30

30

30

30

30

磐安县

30

30

30

30

30

开发区

全市合计

680

680

680

680

680

三、任务举措

(一)“推散”降碳,践行绿色发展

强化水泥生产企业在散装水泥供应中“策源地”作用,完善城乡配送网络,着重提升水泥散装率;引导水泥、预拌混凝土和砂浆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大对粉煤灰、矿渣等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力度,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逐步提高新能源专用车的占比,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与尾气排放,夯实低碳发展的基础。

(二)创新赋能,驱动提质增效

推行全流程清洁生产模式,对密闭生产、智能降尘等设施进行升级,确保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聚焦高性能产品的研发工作,鼓励行业构建创新平台,加大研发资金投入;优化行业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动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实现生产流程的自动化管控以及全链条数据的整合,力求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引控并举,优化产能布局

秉持产能总量控制原则,严格把控新增产能。针对准入未建、停产以及产能利用率较低等情形,构建并完善产能调整与退出机制;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以培育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开展差异化竞争,整治低价恶性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规范项目管理,强化县(市、区)域内的产能置换工作,提升全市产能利用率。

(四)强基固本,筑牢安全防线

构建“政企联动”的监管体系,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的运维管理以及高危环节的管控工作,加强对专用车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确保应培训人员全部接受培训;引导建设智能搅拌站和车辆智能调度系统,推动生产、运输、使用全流程的安全基础提升。

衢州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推动散装水泥行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转型为目标,巩固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主要指标稳步上升的态势。“十五五”期间,全市水泥散装率稳定保持在80%以上;预拌混凝土消费量力争维持在1100万立方米左右;预拌砂浆供应量到2030年提升至30万吨左右。到2030年末,全市水泥散装率力争达到84%。坚定行业绿色发展理念,引导散装水泥专用车辆有序向新能源车转型,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智能管理示范企业。持续拓展农村应用市场,推动城乡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均衡发展,助力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十五五”期间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82.00

82.00

82.50

83.00

84.00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60.00

61.00

63.00

64.00

65.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15.50

15.50

15.50

16.50

17.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80

100

170

220

26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市区

615

615

615

675

675

衢江

155

155

155

185

185

龙游

100

100

100

100

100

江山

440

440

440

440

440

常山

210

210

210

210

210

开化

90

90

90

90

90

全市

1610

1610

1610

1700

1700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市区

50

50

50

50

50

衢江

30

龙游

30

30

30

30

30

江山

40

40

40

40

40

常山

60

60

60

60

60

开化

30

全市

180

180

180

180

240

三、任务举措

(一)优化产业布局,引导有序发展。坚持全市统筹,在维持总产能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重点优化市区及江山、常山等区域的产能利用率,推动区域协同发展。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确需调整产能指标的,须严格履行项目论证和报批程序,确保符合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要求,防范和化解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及垄断风险。积极组织企业参与行业产需对接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定期发布行业市场供求、价格、产能利用率等信息,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坚定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衢州。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巩固和拓展清洁生产成果,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和设备更新投入,培育绿色低碳智能管理示范企业,力争打造行业标杆。加快淘汰老旧燃油专用车辆,引导企业采购使用清洁能源运输车,实现清洁能源车辆保有量逐年提升。扩大“禁现”范围,科学有序地将“禁现”区域向符合条件的乡镇延伸,促进散装水泥应用领域持续拓宽。支持企业利用建筑垃圾、尾矿等固体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推动产业向“无废”、节能、低碳方向加速转型。

(三)强化创新驱动,拓展应用领域。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预拌砂浆行业转型升级,加快高性能、特种砂浆的研发与应用,创新线上线下营销模式。探索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化等技术手段,改造提升生产运营各环节,降低综合成本,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加强预拌混凝土产品性价比和质量优势宣传,积极开拓乡村市场,有效激发农村及偏远地区需求。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和诚信评价体系,畅通非法搅拌站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站点。

(四)筑牢安全底线,优化发展环境。健全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月”“跑冒滴漏”专项治理等有效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省级专用车辆互联网监测平台,落实每月运行监测通报机制,持续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引导企业建设智能搅拌站,应用无人值守地磅、车辆智能调度系统等,实现对生产、运输、使用全流程的智慧监管与安全管控。严格执行专用车辆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联动市交通运输局、交管支队坚持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营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舟山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十五五”期间,舟山市散装水泥使用率稳定在86%以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对水泥散装化的贡献率稳步提高,并巩固拓展行业清洁生产成果。到2030年末,全市水泥散装率达到95.2%,节能减排成效更为显著。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力争分别达到48%和20%;坚定行业绿色发展新理念,持续推进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推进散装水泥专用车辆进行新能源车替代,培育绿色低碳智能管理示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提高专用车辆驾驶员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效果进一步提升,专用车辆安全共治进一步强化,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市散装水泥高质量发展筑牢底线。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94.00

94.30

94.60

94.90

95.20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44.00

45.00

46.00

47.00

48.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12.80

14.80

16.80

18.80

20.0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25

35

50

100

12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定海区

435

435

435

435

435

普陀区

300

300

300

300

300

岱山县

185

185

185

185

185

嵊泗县

100

100

100

100

100

高新区

240

240

240

240

240

全市

1260

1260

1260

1260

1260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定海区

120

120

120

120

120

普陀区

30

30

30

30

30

岱山县

45

45

45

45

45

高新区

40

40

40

40

40

全市

235

235

265

265

265

三、任务举措

(一)本岛产能“只减不增”,重大工程闭环管控

“十五五”期间,全市继续执行通用预拌混凝土、砂浆产能“只减不增”的政策导向,对利用率连续两年低于20%的站点依法拆除,支持产能过剩区域的预拌砂浆企业往有市场需求的海岛区域转移,以实现全市预拌砂浆供应的全覆盖。同时对甬舟高铁、甬舟高速复线金塘隧道、六横公路大桥双屿门和青龙门大桥、宁波舟山港30万吨级航道扩建等确需建设临时搅拌站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需求总量、技术指标和时限,需取得临时用地许可,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等要求后,方可正常生产,且产能专供、不得违规外销;建设单位负责临时搅拌站的日常运营、安全、环保等全过程监管,项目完工后3个月内拆除并完成场地复绿,未按时清场的列入公共信用记录,既守住总量控制底线,又保障国家、省级重大工程用料需求。

(二)全域深化“禁现”政策,同步推进清洁化生产

坚持“禁现”与“洁产”同部署、同检查,以“服务先行、执法托底”,把清洁化要求嵌入“禁现”全过程。在巩固本岛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成果基础上,努力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范围全面延伸至所有县城、中心镇和有输送条件的、较大的住人小岛,形成“主岛示范、小岛跟进”的滚动格局;加大力度开展“禁现”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加强“预拌砂浆进家装”宣传,推动新建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机械化喷涂等一体化施工模式,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度与接受度。持续开展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化生产工作,加强企业在生产、运输、存储环节全过程管控,推行绿色生产。已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洁化生产改造,做到生产线和原材料堆场全封闭,烘干采用清洁燃料,运输车辆实施保洁和加装车载收尘器,砂浆移动筒仓实施无尘化改造。

(三)驾驶员安全培训全覆盖,新能源车辆稳妥替换一体落实

把驾驶员安全培训与新能源车辆推广整合成“一件事”。市、区散装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警、交通学校滚动举办“海岛安全驾驶营”,把散装水泥、混凝土、砂浆三大板块的专用车驾驶员全部纳入,一半课堂讲防御性驾驶、潮汐路段制动、车辆侧翻逃生,一半场地练港湾窄路掉头、长下坡限速、充电桩应急断电。对仍使用老旧柴油车且未通过安全培训复审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用“培训+补贴+约束”组合拳,让海岛运输更安全、更干净。

(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协调发展

以“绿色、低碳、智能”为导向,引导企业把老站改造与产业链延伸结合起来;鼓励企业在装备、技术上进行改造和提升,改进生产工艺、满足不同的工程需求;推动预拌混凝土向海工高性能、超高泵送、珊瑚礁地质专用方向拓展,预拌砂浆向轻质保温、快速修补、家装石膏基系列延伸,满足高铁、桥梁、海岛民宿多样化需求;鼓励企业研发、完善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技术。鼓励企业按照《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锚定“自由贸易港、海上花园城”战略定位要求,创建绿色工厂、开展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原材料绿色采购—生产清洁控制—产品低碳运输—工地包装回收”全链条供应管理,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绿色的建材保障,形成“海洋工程高端化、海岛运输低碳化、生产流程智能化”的“绿色发展看舟山”品牌更加明亮。

台州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立足台州“十四五”时期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工作坚实基础,紧扣浙江省“十五五”发展规划总体部署,以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方向,构建符合台州实际、彰显台州特色的现代化散装水泥产业体系。到2030年,水泥散装率稳定在82%以上;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力争分别提升至60%和20%以上,产业结构更趋合理;行业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提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清洁化生产改造全覆盖,绿色工厂、绿色产品数量显著增加;专用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以上,绿色物流体系初步建成;“禁现”范围巩固并逐步扩大,农村预拌混凝土使用比例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接入率100%,事故率低于“十四五”平均水平;产业创新能力增强,在海洋工程混凝土、特种砂浆等细分领域形成特色优势。到2035年,水泥散装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全面完成。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82.49

82.59

82.69

82.79

82.89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60.00

60.50

61.00

61.50

62.5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21.90

22.40

22.90

23.40

23.9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190

255

300

480

510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椒江区

428

428

428

428

428

黄岩区

400

400

400

400

400

路桥区

405

405

405

405

405

临海市

670

670

670

670

670

温岭市

915

915

915

915

915

玉环市

290

290

290

290

290

天台县

300

300

300

300

300

仙居县

340

340

340

340

340

三门县

280

280

280

280

280

台州湾新区

420

420

420

420

420

全市合计

4448

4448

4448

4448

4448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椒江区

60

60

60

60

60

黄岩区

50

50

50

50

50

路桥区

50

50

50

50

50

临海市

110

110

110

110

110

温岭市

70

70

70

70

70

玉环市

30

30

30

30

30

天台县

60

60

60

60

60

仙居县

48

48

48

48

48

三门县

30

30

30

30

30

台州湾新区

60

60

60

60

60

全市合计

630

630

630

630

630

三、任务举措

(一)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严格执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及《浙江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五五”发展规划》,加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建设项目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的衔接。

1.建立健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预警机制。由市商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季度监测并公布各区(县、市)产能利用率、市场供需状况等关键指标,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连续低于60%和40%的区域实施新增产能限批。

2.建立市内跨区域产能调剂制度。将每年县(市、区)未利用的产能收回作为市内跨区域调剂的基础,将每年产能达到基准线标准的地区列入次年产能调剂增加的范围,将未达到基准线标准的地区列入严控增加产能范围,同时遵循“减一增一”或“减量置换”原则。鼓励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现有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重点支持优势企业跨区域整合低效产能,逐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组织结构。

(二)深化清洁生产改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持续推进浙江省首个地方标准——《台州市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管理规范》的升级完善,引导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深入开展清洁化生产提标改造,确保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至2030年实现全覆盖。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支持企业利用建筑垃圾、工业尾矿、冶金渣等生产再生骨料和掺合料,力争至2030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水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环保不达标、能耗超限额的落后产能。加快推进运输结构绿色转型,制定新能源专用车辆更新替代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出台购置补贴、通行路权等扶持政策,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确保至2030年新能源专用车辆占比提升至40%。

(三)推动数智技术赋能,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深化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安全共治系统应用,加强对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的实时预警和闭环处置。鼓励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能工厂(车间),优化生产调度、质量控制、能源管理和供应链协同。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搭建面向产业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四)加强创新驱动发展,培育特色竞争优势

依托台州沿海产业优势和民营经济活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技术研发,重点发展海洋工程高性能混凝土(如海工防腐混凝土、超高性能混凝土UHPC)、特种砂浆(如快速修补砂浆、装饰性砂浆)、固碳混凝土等关键技术及产品。支持预拌砂浆企业向家装市场、城市更新领域深度拓展,开发个性化、功能化产品,提供机械化施工解决方案。积极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浙江制造”标准制修订,提升行业话语权。

(五)规范行业市场秩序,营造安全公平环境

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依法清理整顿无资质、环保安全不达标、用地不合规的非法搅拌站(点)。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完善飞行检查、监督抽查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偷工减料等行为。发挥市预拌混凝土和砂浆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倡导优质优价,抵制低价恶性竞争。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和“红黑名单”制度,定期发布诚信企业名录,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联合住建、水利、交通等多部门落实专用车辆驾驶员培训制度,加大培训覆盖范围。

(六)拓展城乡应用领域,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巩固和扩大城市建成区砂浆“禁现”成果,力争将“禁现”范围有序延伸至所有县城和重点中心镇。结合台州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和未来乡村建设,完善农村预拌混凝土和砂浆配送服务网络,提高农村地区预拌产品使用比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行动,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维护等需求,提供专用产品和定制化服务。鼓励预拌产品在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的应用。

丽水市专篇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打造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为总要求,以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为目标,以“丽水之干”扛起“丽水之赞”,深入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着力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科学发展。“十五五”末,全市水泥散装率达到63%,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分别达到55%、26.50%。持续巩固行业清洁生产,继续推进企业星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绿色工厂达到15家;加快推动专用车辆新能源化更新。

二、主要指标分解

“十五五”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基础性指标分年度目标

基础性指标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指标属性

水泥散装率(%)

61.99

62.29

62.69

63.09

63.49

约束性

预拌混凝土产能利用率(%)

51.00

52.00

53.00

54.00

55.00

约束性

预拌砂浆产能利用率(%)

14.50

17.50

20.50

23.50

26.50

约束性

新能源专用车辆累计数(辆)

60

95

120

190

245

约束性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混凝土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单位:万立方米)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莲都区

240

240

240

240

240

青田县

100

100

100

100

100

缙云县

150

150

150

150

150

云和县

50

50

50

50

50

景宁县

90

90

90

90

90

龙泉市

300

300

300

300

300

庆元县

90

90

90

90

90

遂昌县

80

80

80

80

80

松阳县

130

130

130

130

130

丽水开发区

485

485

485

485

485

全市合计

1715

1715

1715

1715

1715

“十五五”各县(市、区)预拌砂浆规划产能分年度指标

单位:万吨

区县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莲都区

55

55

55

55

55

青田县

110

110

110

110

110

缙云县

70

70

70

70

70

云和县

0

0

0

0

0

景宁县

30

30

30

30

30

龙泉市

40

40

40

40

40

庆元县

20

20

20

20

20

遂昌县

30

30

30

30

30

松阳县

10

10

10

10

10

丽水开发区

90

90

90

90

90

全市合计

455

455

455

455

455

三、任务举措

(一)优化布局、兼并重组

1.优化散装水泥供应链布局。在立足城市和集镇散装水泥供应链的基础上,扩大散装水泥向边远地区和农村的供应范围,延伸客户链。

2.优化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能布局。坚决反对进行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要通过技术进步,优化增量,逐步淘汰与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产能利用率。

3.培育发展新型建筑工业企业。支持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砂浆企业、城市建筑垃圾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以及其他建筑用材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联合打造若干家综合实力强、资源化利用率高的中型和大型经济联合体。

(二)提高质量、安全运行

1.加强生产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严格质量和计量管理,确保产品达标生产,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增强施工企业质量意识,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施工单位应拒绝接收和使用。相关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建设工程产品质量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

2.加强专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利用行业安全监控平台,强化对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强化安全监管。重视专用车辆安全监控装置的安装及使用。重视专用车辆驾驶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专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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