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批前公示】关于《安徽玻之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7
发布于
安徽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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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区拟对《安徽玻之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240办公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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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sheju2013@163.com

地址: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240办公室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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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安徽玻之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安徽玻之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民洲环境安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安徽金和鑫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共5跨,未租赁区域现状为闲置厂房)东1、2、3、4跨车间及部分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购置钢化炉、 全自动中空生产线、全自动高压釜夹胶生产线等生产加工设备,并配套给排水、 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万平方米玻璃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项目建成后产生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和涂胶、封胶、 固化废气。项目下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涂胶、封胶、 固化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

项目磨边、打孔及清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玻璃原片磨边、打孔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起排入颍州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颍州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颍州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芦桥沟,最终排入颍河。

(3)噪声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项目产生的废玻璃边角料、废铝隔条边角料、废 EVA 边角料、除尘粉尘等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胶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委托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我区在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网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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