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低压柜及进线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5-11-10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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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低压柜及进线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7分钟前 招标预告-需求 湖南 - 长沙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低压柜及进线工程项目采购需求
省份/直辖市 湖南 地区 长沙市
采购单位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所含内容 柜招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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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低压柜及进线工程项目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结算方法

工程款支付严格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工程款支付程序、资金到位情况和发包方支付制度执行,所有款项须待财政资金核拨到位后,由供应商提交资金申请支付报告后无息支付。

1.1 付款人: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2 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订后进行支付;(2)全部项目施工完成且竣工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3)办理工程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最终结算金额以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的金额为准。(4) 预留结算评审金额 3%待保修期后 (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付清。

1.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包括不仅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含交通与食宿)、机械费、措施费、安全文明费、保险费、完工验收审核等所有相关费用。

1.4所有工程付款不计延期支付利息。

2. 工程竣工结算

2.1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四套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2.2报价和最终结算价必须符合长沙市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结算的相关文件规定。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本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在磋商过程中均可能产生实质性变动。

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附件)

四: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说明: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期:60天。

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 279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好,逾期未处理好,甲方自行安排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扣除。

5.招标范围: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6、拟任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二、项目清单及说明(含工程量清单表、设计图纸等)

1、请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时不得缺漏项,应完整响应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2、本项目编制依据:采购人公布的图纸;

三、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 施工要求

2.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或物件损坏的,应积极进行恢复,以及及时告知采购人,并取得采购人对恢复成效的认可。

2.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3.1中标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施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3.1本项目须按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和国家标准和规范、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安全条款及合同要求进行。

3.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

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5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成交供应商负责在相关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需要)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进行统一的现场勘察,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以取得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现场勘察准确与否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供应商若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供应商必须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约定执行。

5、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并采取措施保证文明施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此部分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娄底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若对仲裁有异议,则提交法院判决。

7、未尽事宜以采购合同协议书为准并按国家相关法律及行业标准执行。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公告地址:https://www.jjzbcn.com/view/393/fQaVa5oBJ4i9JSOwK6q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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