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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资产信息表》
注: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 秒/轮,加价幅度为0.05万元或 0.05万元的整倍数。
其他披露: (一)承租人进行实地查勘,知晓出租标的物及周边的现状并以标的物现状出租。 (二)承租人可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的前提下依法依规进行装修,进场施工前应向出租人以及相关部门报批,征得出租人以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期间对场地内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三)承租人的经营项目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不得从事可能对出租人、出租房屋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或污染的行业或经营项目。 (四)租金不包含物业、水电气等其他费用。 (五)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情况及周边环境情况无异议,愿意以现状承租,不得以此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六)承租方按年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首期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每年度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执行租金基础上递增5%。承租方每个租赁年度以对公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一次租金,先付后用,上个租赁年度到期前承租方应提前30天支付下个租赁年度租金。 (七)承租人不得将已承租的资产转租、抵押、转让,不得利用承租资产从事非法犯罪活动。 (八)租赁期内,承租标的物所涉设施设备安装、改造装修等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租赁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承租人负责。 (十)看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繁荣 *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一)其余事项详见《资产信息表》、《商铺租赁合同》。 交易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商铺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生效的租赁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