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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OITC-G260571669/清采招第20260206号
2.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教学楼货梯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69.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69.6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01 |
无机房载货电梯 |
69.6 |
2 |
否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购置两部无机房载货电梯,含拆旧、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24个月的维修保养)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手续等所有工作。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注: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分响应。
5.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付。合同货物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响应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本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货物的:
□ 制造商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 ”)
(一)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或同时持有有效期内的旧版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载货电梯 B 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 B 级及以上,许可范围含载货电梯)。
提供所投货梯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正式授权委托书。
遵守品牌授权规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通用要求(所有投标人均适用)
无论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还是代理商,所投货梯品牌的制造商必须具备本文件第一条所规定的载货电梯制造相关资质(新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对应旧版证书均可)。
5.2按本采购公告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5.3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
5.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清华大学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sbcgczxxfb.sysc.tsinghua.edu.cn/sfw_cms/e?page=cms.index)。
3.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清华大学采购信息发布平台”->“供应商注册/登录”进入“清华大学供应商服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及实名认证。完成实名认证后登录系统并点击【我参与的项目(电招)】,即可登录“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报名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下载采购文件(详见五、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0元/包。
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我参与的项目】中递交响应文件。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线上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线上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上传、线上开评标。
2.供应商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https://sbgysfw.sysc.tsinghua.edu.cn/进行供应商注册及实名认证,如有疑问可拨打清华大学供应商服务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666-3991进行咨询。
(2)实名认证完成后,登录清华大学供应商服务平台后点击【我参与的项目(电招)】,即可登录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
(3)点击【正在报名的项目】,点击对应项目后边的【获取文件】,进入到报名界面,填报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申请。
(4)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有效的采购文件。
(5)参照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CA办理入口,进行CA办理,请务必尽早办理。
(6)阅读《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及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制作评分索引,使用CA签章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我参与的项目】中递交响应文件。
(7) 开标前一小时内登录系统签到,开标后半个小时内在系统中自行解密,未按时操作视为放弃投标。
(8) 成交公告发布后,可登录系统查看评审结果。
3.电子标重要提示:
(1)供应商应妥善保管 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必须重新用 CA 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
① CA 到期后重新续期;
② CA 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2)供应商必须使用给投标/响应文件加密的 CA 进行解密操作。一个 CA 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到评审结束期间,仅能为一个项目使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的供应商需办理多个 CA,因携带错误、操作错误或日程冲突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开评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供应商因 CA 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电脑环境更换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应按照采购文件及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的要求制作、签章、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预览自检,制作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请登陆系统,点击帮助信息,拨打招投标系统相关技术咨询电话。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问题响应及解决时间,提早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带来的风险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请通过清华大学供应商平台-我参与的项目(电招)-登录清华大学电子招投标系统后,在系统通知栏目下载。
(6)除供应商注册及实名认证外,项目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响应文件编制上传、投标、开标、解密等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技术咨询电话: 400-808-5975转2,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7)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s://www.oitccas.com/)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窦志超、曹山、乔潘*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zcdou@oitc.com.cn、scao@oitc.com.cn